第867章 三方合作的提议
  “我来说一下我的看法。”

  杜克-罗森伯格接过马克-戈登的话题,说道:“现在在好莱坞,‘漫威宇宙’这个概念被炒得很火热,你们手中的这些角色版权虽然大多是些反派和边缘的超级英雄角色,但是数量足够多,价值是有的。”

  顿了顿,杜克-罗森伯格又说道:“我相信,如果你们想卖的话,漫威和迪士尼肯定会开出个不错的价钱,八百多个角色打包,卖出几千万美元不成问题,但是要再高就难了。”

  当初乐队拿到这批角色版权,算是黑人天王手中那批音乐版权的“附赠品”,可以说没花什么成本,哪怕卖一毛钱都是白赚。

  白赚几千万美元,看似很超值。

  不过,几千万美元这个数字虽然不少,但在“复仇者联盟”这个系列的价值面前,却又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事实上,别看好莱坞的电影公司们对于版权十分重视,但在购买版权时,却往往会将价格压得非常低。

  例如系列的前三部,华纳兄弟仅仅只给出了几十万美元的价码,就将电影改编版权拿到手。

  而且,在华纳兄弟购买电影改编版权的时候,这部小说的全球销量已经是高达数千万册了。

  漫威就更不用说了,简直是一出悲剧。

  据说,二十世纪福克斯拿走和两个系列,加起来才花了几百万美元。

  注意,二十世纪福克斯得到的,不仅仅只是和这两个团队中那些超级英雄的版权,而是这两个系列漫画,包括平行宇宙漫画中所有出场过的角色的版权。

  甚至还包括了“未来创作作品”的版权,也都归二十世纪福克斯所有。

  毕竟,版权只是一部分。

  拍摄一部电影,投入的成本非常的高昂,而且也没有人敢保证一定就能盈利。

  演员片酬、特效投入等等,这些直接关系到一部影片的质量,自然是不能轻易节省的。

  其它方面的成本不好压,那就只能在版权费方面多想想办法了。

  当然,对于一些确定会成功,或者大概率会成功的版权,好莱坞也很舍得花钱。

  同样还是系列,前三部的改编版权只花了区区几十万美元。

  但后面几部加起来,同样是版权费,j-k-罗琳却是从这几部电影当中分走了上亿美元的利益。

  但很显然的是,乐队手中这批漫画角色的版权,并非是。

  漫威和迪士尼,即便愿意给出一个高价,也不会高到将复仇者联盟这个系列的蛋糕分出去一大块。

  直接卖断版权,虽然能一次性得到大笔的收入,但实际上却是最不划算的做法。

  若是乐队没有那个资本去提合作,那只能是卖掉版权拿钱走人,没有过多的选择。

  然而,以乐队如今在娱乐行业的影响力,尤其是大股东的这个身份,或许在好莱坞这个圈子里,还不够资格和迪士尼平等对话。

  ——毕竟,即便是二十世纪福克斯,和迪士尼比起来,也明显要差了一大截。

  但至少,作为二十世纪福克斯母公司的大股东,合作的资本还是有的。

  想要利益最大化,合作,是最佳的选择。

  自然,以复仇者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