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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之初醒的时候顾随已经不在身边了。

  她在床上坐着,屋子看一圈,没人。

  什么都没,窗户推拉门都关的严丝合缝的,就真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他走的时候没叫醒她,也就不会愿意她跑去送他。

  她懂,所以没动,甚至没慌。

  缓过了那股劲儿。

  才感觉到脚底下很暖,有点毛茸茸的,在动,任之初吓一跳,条件反射瑟缩,后迟疑的掀开被子。

  是只猫,黄白色的布偶猫。

  猫很可爱,见到她也不人生,舔着爪子喵喵叫。

  任之初愣了两秒,注意力被它脖子上被阳光照着的银牌子吸引去。

  她过去抱住猫,牌子上刻了字。

  大概是名字。

  good。

  猫的名字叫good。

  她就知道了,是顾随临走前留下的东西。

  挺不要脸的,人都落荒而逃了,还留下个东西,非得让她记住他。

  任之初喜欢的很,给猫抱进怀里顺着毛。

  窗外阳光很暖,照的她起了生理性心痛。

  人抱着猫缩进阳台的藤椅上,哼着小曲儿,像是哄猫。

  眼顺着在阳台看了一圈,窗台有脚印子。

  她盯着脚印看了几秒,想起了醉醺醺的酒味儿,还有复读机一般的呢喃。

  他老说她这人爱自言自语碎碎念,他不也是吗?

  昨天不知道谁更话痨。

  想到这儿,任之初笑了,笑的时候也会想起来他对着她笑,这时候会很想他,又起了生理痛。

  养猫的东西他都给备好了,没过两天就寄到了她家。

  任之初翻着那一堆东西,翻来翻去的,又发现个手机,看起来像新的,膜都没换。

  她蹲在床脚打开,里边崭新,什么都没有。

  不甘心,又翻来覆去找了一遍,真的,什么都没有。

  那天的作业好像有点多,八百米跑完鼻腔刺痛好像也挺难熬,放学回家路上下起毛毛雨。

  一切都巧合地有些令人厌倦,所以在任之初第叁次寻找手机里他或许会留下的线索,却依旧什么都没找到后,她蹲在尘土飞扬的马路牙子上崩溃大哭。

  然后就是日复一日的学习,撸猫,练琴。

  他走以后,日子好像快了很多。

  每天早上桌子上会有一杯热牛奶,热腾腾的,暖人的很。

  跑腿的小哥儿跑了一两个月,愣是没瞅见任之初喝过一次。

  陈清问她,“顾随送的啊?”

  任之初写作业手一顿,说句嗯,然后不讲话,也不去碰那杯奶。

  陈清不能理解,人走就走了,好心好意送的奶,不喝多浪。

  在阳光最灿烂的那一瞬间,任之初笑着说了句刺眼,揉了揉眼睛,流下一行泪。

  她说,“我不喝,我等他亲自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