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利爪
��是用熟练了,比平时的刀叉都要好用很多,怎么,难道林森做的菜你们都不用筷子吃的么?没有就试试吧孩子们!”

  得知林森以前根本没有教过他的朋友们用筷子之后,保罗笑得更灿烂了,随即宣布道:“最后一个吃完的要负责洗碗,看看那个可怜鬼会是谁吧!”

  决定一公布,餐厅内一片哀嚎

  “天啊!怎么会这样!”

  “我就想吃个早餐,真的好饿!”

  “……”

  林森和保罗可没考虑这么多,红辣椒经由沸油炸过之后产生的焦香早就让两人忍不住了,各自拿起筷子熟练地大快朵颐起来,两人嗦面时产生的声音可把其它人给急坏了。

  平日里做的菜,用筷子的初学者只要认真地学习一下,然后费点功夫还是不难吃到的,面的话可以又长又滑又细,而且还纠缠在一块,对几个没用筷子的人来说,简直是地狱级别的难度。

  不过,最滑稽的还是罗根,在刚拿到筷子的时候,罗根还用握刀的手法紧紧地抓住筷子,一脸紧张地看着前方,仿佛面前的不是早餐,而是一个危险的敌人,而且,是一只手上一根筷子……

  失败了几次,并且已经让汤汁溅到嘴边几次的罗根牙帮已经鼓了起来,很明显,他现在是在咬着牙做这件事,手背上青筋暴起,处在了一个随时有可能爆发的边缘。

  林森饶有兴趣地看着那双青筋凸起的手背,在想着会不会下一秒弹出三根锋利雪亮的刀刃来,“嘿,罗根,你看着,像我这样。”说完,当着他的面演示了一遍筷子的用法。

  有过无数次战斗经验和精通各种搏杀技巧的罗根很容易就看懂了筷子的发力方法和食用方式,唯一有点难克服的,就是筷子拿在手里轻飘飘的,有点难克服这种怪异感。

  过了好一会,有点习惯了筷子的罗根三下五除二几下就风卷残云般地解决了碗里的面,毫不客气地接过老保罗递过去的雪茄感叹了一声:“早餐不错,雪茄也不错。”

  然后看着客厅里只剩下保罗和林森两人,奇怪了一下:“其它人都去哪了?”

  “别想找借口!”保罗露出了一个果然不出我所料的表情。

  林森接着补了一刀:“他们吃得比你快,琳婶带他们参观农场还有西边的那片牧场去了,所以,你该洗碗了!”

  罗根被两人赶去厨房,今天的的经历是他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从小的时候觉醒变种能力,失手之下杀死了自己的亲生父亲,又因为变种人的身份而被周围人所嫌弃,然后参军入伍,最后躲在加拿大当一个伐木工人。

  他就像是一匹孤狼,从来不需要别人的关怀和同情,他也不在乎,因为他觉得自己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可能在杀死自己亲生父亲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自暴自弃了,直到在加拿大遇到了凯娅,却没想到平静的日子过了没几天自己的哥哥维克多就杀死了凯娅,打碎了好不容易得来的宁静。

  以前在加拿大的时候,洗碗这些活都是凯娅做的,现在看来也不是一件简单的活,出事前一天的夜晚,那个还残留着她指尖温度的胸口,如今正挂着一枚金属质的铭牌,上面只有短短的x字母和一个阿拉伯数字的1.

  还好昨晚自己反应快,再接受完身体改造后察觉到了史崔克想对自己进行洗脑的意图,马上闯了出来,依靠锋利的艾德曼合金,整个基地的所有防御措施对他来说形同虚设,这才躲到了这家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