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原男主
emsp;虽然他厉害,社员们都怕他,但是他讲道理,按照条条框框来。如果社员们没违反规则,他也不好动鞭子。因为是集体经济,集体劳动,大事小事都是干部安排,社员们自己没有自主权,久而久之也养成他们不想动脑子不想主动劳动的习惯。一切都要干部带头才行,一切劳动都要给工分才行,否则就是白劳动。似乎劳动是给集体给大队给干部干的,并不是给自己。

  这种情况下,义务劳动就非常难以展开,毕竟法不责众。

  这下好了,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一个个挨了灌才知道挖水沟,维护水沟。

  韩永芳再要求他们维护自家附近的路面,雨后要及时修整压平,农闲时间去捡石子之类的铺垫自家院子和门前的路,现在社员们就比较痛快,一说就响应。

  也有人咂摸过味儿来,谁这样坏啊,知道下雨不吭声,非憋着劲淹了他们。

  当然是二旺同学,他听收音机知道最近各地都大暴雨,虽然他们这里还没有,但是按照夏季季风的走向那是早晚的事儿啊。下大雨的概率很大的,所以他跟韩永芳建议挖排水沟,修河沿,总不能还跟往年似的,一下雨整条街踩得拔不出脚来吧?

  尤其村后头那些人家。

  韩永芳和他一拍即合,既能治治那些不想出力只想坐享其成的自私鬼,还能给他们一个教训。

  二旺直接成了韩永芳的支书顾问,时不时地就找他去聊聊。有时候还让老婆子炒俩鸡蛋,炒个花生米,他喝小酒,二旺喝甜水,爷俩对着唠嗑聊聊。连大队长看着都眼热,多年的老伙计,居然撇下他跟小伙计玩儿去,哎,无比惆怅啊。

  韩永芳把自己最好的一支钢笔送给二旺,鼓励他,“孩子,好好读书,蛮力十个里面就有一个,聪明的脑瓜和好学问可是万里挑一的。”

  二旺自然答应,这钢笔青云叔都眼馋好久呢,没想到爷爷给他了。

  二旺告辞韩永芳,拿着钢笔喜滋滋地回家。

  林岚正在家里和霍缘说话。

  霍老师和韩青平时常来家访,她为了小旺,韩青平为大旺和三旺。见到二旺,霍缘也夸他,“麦穗和二旺真是好孩子。”

  林岚在夸孩子方面,尤其当着外人,也向来不吝啬的,“这俩孩子不但省心,还能帮我理家,要不是他们,我哪里有时间出门啊。”

  一家七口人,吃饭洗洗涮涮里里外外收拾一下,就得一个人从早到晚的忙活,要是不讲究脏乱点也就算了,偏偏林岚还忍不住。所以林岚是真的觉得自家孩子很能干,帮了爹娘很大的忙。

  二旺反而有点不好意思,娘越夸他,他越注意低调,跟霍缘问好,就去东间找麦穗写作业看书去。

  霍缘对林岚道:“林队长,是不是给孩子起个大名?”

  毕竟也高年级了,以后去公社读初中总不能还喊小名吧。

  林岚想了想,“他们有大名的,旺国,旺军,旺民,旺家,闺女就叫麦穗。他们如果自己不喜欢大了也可以自己改喜欢的嘛。”

  反正现在人际关系简单,改名字也容易,公安局跑一趟就差不多。林岚觉得如果想改,等高中或者大学以前改,都很容易,这个不是问题。

  林岚考虑孩子的名字是原主起的,只要没有恶意和歧义,一直叫下去也挺好的。

  霍缘见了这么说,想想也是。

  聊了一会儿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