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知识保护产权(第一更)
��就怕贼掂记。

  这不,郎乐乐就掂记上了司空死神得紧紧的《花花杂志》了。

  再次举手问道:“老师。我写了一部小说,我可以投给你们杂志社吗?在投给你家杂志社的同时,我还可以投别的媒体,即可以一稿多投吗?”

  “这个,绝对不可以。”

  司空死神又翻到同一页面,继续念道:

  “投稿人故意同时“一稿多投”是违法的;而投寄一家出版单位后,未得到答复再改投别处,则要看投寄稿件的种类和时间来定。一般来说,寄往报社是15天,寄往杂志社是30天(以上均从寄出日起算)。寄住图书出版者是半年(从收到日起算),超过这一期限,作者便可将作品另投他处或索回稿件。”

  “哦。”这次是三个女生同时点头。

  因为她们在“南山魔法学院”主修文学。

  这有人要问了。魔法学院不是都学魔法吗?你怎么整出了“文学”专业来了呢。

  要知道,一个学校的校名,并不代表这个学校只有一种专业教程,对吧?

  魔法学院里,有很多专业哦,只不过以魔法专业最著名,侧重点在于魔法专业,让人一听就懂,对于魔法感兴趣的。自然首选魔法学院。

  还有些是因为分数的限制,学生们在填志愿的时候。因为各个学校招生的分数要求,而不怎么喜欢魔法的学生。只达到了这所学校的分数,为了有学上,有书念,也只有填这个学校了,但他们是可以主修别的专业,对不对?

  话说,武小七和文老九,以及郎乐乐同学,她们主修的是文学,当然对文学比较偏好。

  虽然这个时候她们还没有开始工作,但谁能肯定或否定,在以后的职场竞争中,会不会从事与文学有关的岗位呢?

  所以哦,她们有必要了解一下,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法》,没有什么坏处,只有好处的,对不对?

  这叫“有备无防”。

  说不定哪天,会遇到关于“盗版”,“版权”以及“一稿多投”……等问题。如果储备了此专业知识,当遇到此类难题时,就会迎难而解了,对吧。

  所以说,知识是第一生产力,绝对正确。

  司空死神一见大家都对自己的朗读很感兴趣,都认同了杂志上的观点。

  他就本着“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为原则,合上杂志,平静地问道:“下面是自由讨论时间,同学们有没有问题要问?”

  “报告,我有问题。”还是郎乐乐最支持司空死神,又是第一个举手提问。

  司空死神以欣赏的眼光,注视郎乐乐,点头答曰:“好,请郎同学提问。”

  “老师,小七抢我的金箍棒……”郎乐乐指着武小七,向司空死神告状。

  弄得司空死神很莫名其妙,明明是提问和解答的程序,怎么成了解决同学们之间的课堂纪律呢?

  司空死神的脸色垮了下来。

  将杂志往桌面上一丢,铁青着脸低声吼道:“要闹出去闹。”

  嘿嘿,就在司空死神将杂志丢在桌上的一刹那,一只白嫩的猪蹄蹄,快速迅猛地抢了过来。

  然后就见,郎乐乐抢着了杂志了,自行翻阅,武小七和文老九分别伸头来看,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