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九品职级公务员
  会议之后,他们立刻开始了调整工作。

  而我则立刻投身于另外一项非我亲自动手难以完成的任务:继续官制改革。

  既然中央的机构已经开始调整,我决定对地方的机构也要依照中央,分别设置相应的机构。

  中央的六部,在州中称六厅,在郡中称六处,在县中称六科,尚书台则称为文书厅/处/科,四院则维持称呼不变,郡县两级不设军事院。

  同时,各级地方均可设置一到两名副职,以辅佐长官开展工作。

  在这里,我又不得不考虑各类官职的级别问题。

  这并不是什么难事,我甚至没有自己费心,只向卫觊口述了自己的意思,他很快就鼓捣出一份九品职级制的方案来。

  经过我初步修改,简要内容大致如下:

  一品(国家级):君主;

  二品(院部级):

  二品上:法院、都察院院长;

  二品中:六部部长、军事院院长;

  二品下:尚书令,内务院院长;

  三品(州级):

  三品上:司隶校尉、各州州牧;

  三品中:河南尹;

  三品下:各州副职;

  四品(司郡级):

  四品上:中央法院、都察院各司司长,

  四品中:中央六部、军事院各司司长,大郡郡守;

  四品下:尚书台、内务院各司司长,各州副职、法院、都察院院长,小郡郡守;

  五品(厅级):

  五品上:各州各厅厅长;

  五品中:各州文书厅、内务厅厅长;大郡副职,法院、都察院院长;

  五品下:小郡副职、法院、都察院院长。

  六品(县处级):

  六品上:大郡各处处长,洛阳令、长安令;

  六品中:大县县令,大郡文书处处长、内务院长,小郡各处处长;

  六品下:小县县令;

  七品(科级):

  七品上:大县副职、法院、都察院院长;

  七品中:大郡各科科长,小县副职、法院、都察院院长;

  七品下:各县各科科长、内务院院长;

  八品(干事级):

  八品上:中央各院部干事;

  八品中:州郡各院厅(处)干事;

  八品下:县各科干事;

  九品(随聘员吏,即非正式编制的临时人员):

  九品上:资深员吏;

  九品中:五至十年员吏;

  九品下:新录员吏。

  简单来说,就是提高了同级部门中司法机关的地位,同时,根据郡县的大小,其官员的级别也稍有差别——这也正常,谁也不会认为美国总统和索马里海盗自由联合国总统的地位能一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