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抽丝剥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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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呢,薯条哥你只答对了一点儿。我想说的是,这个女人的情人一定很多。因为我们这儿是南方天气,所以日头一定大。这样一来呢,她的皮肤就容易晒黑,我有仔细看过她的手几次。

  她的手,至少在右手食指,经常换戒指。你知道女性把戒指戴在那儿,意味着什么吗?就是单身贵族。还有,她的左手小指也经常换戒指。说明她这个人,想告诉男人们,她不结婚,而且是单身贵族。

  这样的一个女人,经常换戴戒指,所以日头晒久了,她戴戒指的痕迹就容易看得出。这样一来,她的情人一定不会少!薯条哥即刻反驳了卫民的言论,卧槽,喜欢换戴戒指就是情人多?

  那我经常换内裤!是不是就是当鸭子呀?!卫民摇摇头,说,哈哈哈,你错了,我只是说她的男友喜欢送她戒指罢了。她胸前的葡萄已经是黑色的,你懂我什么意思。卫民的一番话,让薯条哥闭嘴了。

  “哎。你这人,真让人捉摸不透。”薯条哥叹了口气,然后开了一听啤酒给卫民。也许,是吧,卫民就是这一个神秘的人物,人们都不了解他。而警方、政府再厉害,只是晓得这样的东西—

  只知道,卫民曾经在非洲、东南亚、古巴作为雇佣兵服兵役,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他的实际年龄,却还没有到服兵役上。但是他怎么做到的呢?没有人知道,户口簿上切切实实写着生于1994年6月15日。

  只知道,卫民是个落魄的网络写手,居住在邻市中心的一套房子里。而卫民,曾经是通过军区的介绍进入了警察局,在三年前立下头功,于是潜伏进了贵族学校14中做卧底,最后任务失败。

  他从不和别人提起他的父母,他的过去,他的想法。只知道这个人比较好色、无耻、下流!但是正是他,破获了一起让警方头疼的碎尸案...正是这么一个身份暧昧的人。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他很潇洒。

  喜欢他的人,发现他口无遮拦,胡言不乱语,风流不下流。而他却又是个谨慎到了极点的人,任何想从他嘴里得到信息很难。不过有个秘密是公开的,虽然没什么价值。他有单思的女孩噢...

  “好了,谢谢你哈。”卫民拍拍薯条哥的肩膀,他拨通了一个电话,这个电话打给了陈铭坚。“下午我们得去市中心一趟,因为那只鞋子只会在市中心有个专柜。牌子叫塞尔吉奥,罗茜。”

  15:00am.

  路虎越野车行驶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下午三点,人潮拥挤。这儿是市中心,源源不断的人出出入入。而即便自己是警察,却依然拿市民们没辙。谁让自己,是为人民服务呢?哈哈哈。

  “怎么样?这种感觉。”陈铭坚抽了根烟。“不错,感觉还好。什么时候发钱给我,我的包租婆快要把我给催死了。”卫民道。“月底吧,看你啥时候能给我破。”天啊,为什么偏偏是我啊?

  “谁让你牛逼。”陈铭坚说了句大实话。不过,这倒引起了卫民的沉思。卫民在案情上有个地方不解。因为从尸体上来看,卫民仔细观察了下女尸的肩膀,发现这个女人有背单肩包的习惯。

  而且在死者被切开头颅的那一刻,鲜血曾飙溅到死者的肩膀一代,所以仍然残留着血渍。但奇怪的是,为什么警方在犯罪现场,只是找到了死者的衣物、鞋子,却没有找到死者的背包呢?

  难道有人拿走了?没办法。死者的死亡地点,基本上算是市区里的城中村,那儿既没有摄像头,也没有目击者。所以包包不见了,也真不是高科技就可以捕捉到的,所以,只能乖乖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