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正常点的人都不会这么干
  “这么说你喜欢冬瓜类型的。”  伏云晓想着那肥肠满肚的啤酒肚男子,当下皱眉。  “还是说你喜欢屠夫一类的。”  想起那磨刀挥霍的彪形壮汉,头掉黑线。  “这么说来你都不喜欢了,那么,很容易让人怀疑你性取向问题……”  啊!啊!啊!啊!啊!她怎么这么悲催啊!遇到这么一个极品腹黑男,真是她今生之‘大幸’!  “看你的表情应该也不对,那么……你喜欢我?”花无殇半眯着眼看着她脸上多变的表情,惬意极了。  死不要脸的!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姑奶奶都不会喜欢你!“我喜欢燕宇那样的。”相比之下,她突然觉得燕宇比眼前的腹黑男强了不止百倍。  花无殇面上的笑容如掩进了云层般消散殆尽,敛下眸子,声音却依然温润,“我去外面等你。”  伏云晓巴不得他早点离开,待他刚离去,她便利索的将衣服穿上身,围着原地绕了一个圈,才发现三围尺寸刚刚好。  没想到那病秧子眼力那么准,目测就能知道她穿多大码的衣服?看来他也不是一无事处嘛。  光滑的缎子如雪一样白,质地柔软舒适,似缎又不纯,面上又似蒙了一层薄薄的几不可见的白纱,若是寻常人眼力估计看不出来,正是这样才令人增添一种朦胧的美感。袖口禄口蓝丝环绕,削瘦的肩膀上搭上雪羽肩,里穿水蓝缎裙,裙上绣着几朵雅菊,腰间一条集萃山淡蓝软纱轻轻挽住,一双鎏金鞋用宝石装饰着。  而且这衣服上还带着沁人心脾的香味,让人心旷神怡。伏云晓觉得很神奇,不知道这衣服是用什么面料做的,居然会有香味。  当伏云晓从淑妆斋走出来的那一刻,花无殇只觉得自己的整颗心都在跳动着,眼前的她美的似不食人间烟火,宛如步入凡尘的仙子。  伏云晓淡淡的扫向花无殇,只见他优雅的倚靠在汗血宝马的身上,素闻汗血宝马凶悍无比,看来也是认人的。  御风似是不识眼前的女子一样,怔怔的站在马车旁。  这回不用花无殇开口,伏云晓自觉将他扶上了马车,懒得和他磨嘴皮,和这种男人磨嘴皮,那叫自找罪受。  等二人都上了马后,御风才坐上前座,驶马前驱,向着皇宫赶去。  路上,伏云晓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这几日里,花无殇明明没有出过王府大门,可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识得他呢?她可不相信什么名人效应。琢磨了两下子,懒得多想,便直接开口问道,“怎么外面的人都认识你,难道他们早就见过你的容貌了吗?”这好像说不通。  车外驱马的御风接了话,“王妃,这你可就有所不知了,他们并不是识得我家王爷,而是识得我家王爷的马。”  汗血宝马?伏云晓转念一想,也是,汗血宝马多么珍贵啊,尤其是这种纯黑色原皮薄毛细,四肢修长的,更是极为稀有,百年也许都难产出这么一匹出来吧,这可是贵族中的绝品,也不知道这小子是怎么搞到手的。  “原本京内极少有人知道我家王爷有这匹纯种的汗血宝马,可是去年,王爷骑着这匹马踩死了二十多个人,一时轰动惊城,是已这匹马去年可谓是比咱们王爷还要出名,最后越传越神,将王爷的汗血宝马视为神马。  伏云晓眼抽动,这男人要不要这么血腥残忍,居然活生生的碾死二十多个人!正常点的人都不会这么干。  经过鉴定所得,这男人不正常!  沉默良久未说话的花无殇似是知道她心中所想,终开口道,“不要唾弃我,我踩死的不过是作奸犯科的匪盗。怎敢与你齐名,你可是连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爹爹都杀了。”  伏云晓突然伸出纤纤玉手掐住他俊美的脸颊,笑的龇牙利齿,“既然知道我毒,以后可要好好的对我,否则……”  伏云晓正准备说说狠话吓唬吓唬他的,却发现他根本没将自己的话听进去,一只修长白静的手慢慢的划过她的脸颊,让她心跳陡的慢了几个节拍,“你……!”  却见他的手划过脸庞绕到了她的发髻,将她缠发的绳子扔去,不知何时手中多了一把红木质软梳,动人悦耳的声音在她耳边轻吐,“乖,别动,你头发乱了。”  然后伏云晓的手僵立在他的脸颊上,不知该置于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