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诗篇。”

  勋世奉,“可以,如果这是他的意愿。”

  我,“但是……你不生气吗?”

  “不生气。”勋世奉,“勋暮生永远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他想要念那首诗,那么,他就一定会念那首诗。还有,我也觉得那首诗其实很合适,那是事实。”

  ……

  婚礼。

  ……

  我曾经爱过你

  我爱过你;爱情,或许还没有在我心底完全熄灭。

  但我已不愿再让它打扰你。

  不愿再引起你丝毫悲切。

  我曾默默地、无望地爱过你,

  折磨我的,时而是嫉妒,时而是羞怯。

  我是那么真诚那么温柔地爱过你,

  愿上帝赐给你别的人也似我这般坚贞似铁。

  ……

  普希金的这首诗在勋暮生的声音中复活!

  她美的令人心碎。

  在剑桥的时候,勋暮生曾经是唱诗班的成员,只是听他的声音,清、脆、有回想,像一种上等的羊脂玉碎裂,今天,他用这样的声音缓缓念着,却并不让人感觉到凄风苦雨。

  他穿着黑色的礼服站在圣坛下,他的位置是伴郎。

  他说,他曾经爱过我。

  ……爱过……

  这是一个过去式,一个过去的终结。

  他坦荡,把自己的情感完全解剖,就这样明明白白,赤|裸|裸的摆放在我们面前。

  如此的真实!

  勋世奉没有站在圣坛上,那里只有一位老牧师。如他所说,勋世奉站在我的身边,我戴着那条好像冰封海面一般的钻石披纱,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走向圣坛。

  宾客都在两旁。

  他们在奏乐中站起来,注视着我们。

  周围全是花,白色的花,玫瑰,牡丹,绣球花,还有一丛一丛的白色蔷薇。

  终于,我们来到圣坛。

  我念出了自己婚礼的誓言:——

  ryhsun,

  我,愿以你ryhsun,

  yweddedhusband,作我合法丈夫,

  hold,相互拥有扶持,

  thisdayforward,而今而后,

  r,forworse,不论境遇好坏,

  rer,富裕或贫穷,

  ssandih,病痛或健康,

  cherish,发誓相爱,

  ,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

  我们采用的是老式的誓言,这在今天的美国已经很稀少了。现在的婚礼誓言最后一句已经更改为:——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愿意为止,我会爱他一直到我不爱的那一天……

  但是,我们的婚礼选用的誓言依旧是:直到死亡把我们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