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六、摸索低昂聚讼多
��乱、破坏共和等罪行皆查有实据,副总统为了国家安定才隐忍至今。之所以没有在湖北把他明正典刑,而是趁他北上电请大总统捕杀,是因为他在武昌招降纳叛,手下有乱党数千人。如果依法处置,必然会引发大规模叛乱,为祸鄂省不浅!

  “副总统这一举措虽然不够周密,但也经过大总统、陆军部、参谋部、军政执法处等同意,而且事发突然,只好事急从权。从效果上看,此举不仅消弭祸乱于无形,而且是只诛首恶、不究胁从,可谓善之又善。某些人只盯住其中的瑕疵,信口雌黄,大肆攻击副总统,真不知是何等用心!”

  广东参议院梁孝肃是同盟会中的激进派,闻言有些不耐:“既然如此,那就投票表决,看看大家是不是赞成黎宋卿!”

  结果几乎不用猜。这一提案本身就得到共和党和新中国党45个参议员的联署,再加上同盟会和统一共和党的大力支持,绝对能达到《临时约法》中规定的“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条件,把黎元洪这个副总统给罢免掉。

  一听要“投票表决”,支持黎元洪的参议员顿时鼓噪起来。孙发绪大声宣称道:“如果现在表决,那我们马上退席!”如果他们退席,出席人数就低于总数的四分之三,投票自然无效。

  眼看孙发绪等参议员已经起身,议长吴景濂赶紧和稀泥道:“诸位!诸位议员请冷静!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我们在讨论张春山一事的议案时涉及到副总统,如果不听副总统的辩解就投票表决,岂不是也违背法定程序,有失公平公正?我看不如今天就讨论到这里,先把质问议案发给副总统,请他自辩。等收到复电之后,我们再讨论表决如何?”

  “好!”“赞成!”孙发绪等人胡乱答道。

  就这样,参议院虎头蛇尾地结束关于张振武案的首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