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女人变化 男人本色
��自己的话,那就是直到这一刻,孟雄飞才开始正眼儿瞧她。这让她有些悲哀,但并没有表露出来,反是微微一笑,带着自信地补充道:“我虽然不如你女朋友,但想应该也不是差很多

  孟雄飞认真地看着她,也不由露出微笑,笑中带起丝玩味。这个女人,显然让他生起了兴趣来。而且老实说,顾盼盼长得确实不差,虽不如胡艳红,但也是中上之姿,尤其身材很好。说心里话,他也不介意跟她发展段儿旅途恋情。

  男人,从来都是好色地。作为一个男人,孟雄飞从不否认这点,也一贯地坦承此点。他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好掩饰、好遮掩的,更觉得这并不是错,也不是什么缺点。而是一种天性,一种男人生而有之地天性,是天生的。是个男人,就无法抹灭这一天性的存在,即便这男人是个傻子,也懂得好色,也知道哪个女人好看。

  他敢说这世上所有男人都是好色的,只不过在于程度的不同与是否表现出来罢了。异样相吸,阴阳互引,这本也就是种天地的至理。就像他曾在网上看过的那个报告,说正常男人平均每六秒钟就会产生一次对女性的性幻想。

  这当然只止于想,大多数人也都止于想一想,并不会真的去付之实现。大多数幻想更是凭空堆砌,毫无依据,基本上没有任何实现的可能。但你不能阻止住男人去想,也阻止不了。这份报告说明了一个正常男人对于女性的需求与渴望,也充分说明了男人的好色。即便身有所属、心有所属结过婚的男人,也免不了每天生有许多的幻想,只不过真正付之实现的并不多罢了。

  爱情,也阻止不了好色。男人在爱着一个女人的同时,也难免会去转眼看看别的漂亮女人,或是脑子里幻想一番。如果一个男人从不生这样的念头,那他就不算是男人。或者已完全升级到了成为圣人。

  孟雄飞自问不是圣人,虽然踏入了修行,但心理依然是一个正常男人。他知道自己的好色,也承认自己地好色,并希望能永远保持着这一点男人的本色。他不喜欢做圣人,只喜欢做男人。好色是男人生活的一大趣味,他并不想失去这趣味。

  不过虽然好色,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要去不断的追女人、收集各种不同类型的女人。人生的乐趣还有很多,并不止一个好色。而好色也不代表就要去做风流子,要行种马之道。他的所谓好色。只是想永远保持住这种对于女人的兴趣。当然。也不介意偶尔风流、浪荡一把,更不介意齐人之福。

  简单来说,好色并不等同于风流。但包括风流。他的好色,并不简单指生理上的,更是一种心理上地。这包括对女人地欣赏、对女人的兴趣、对女人的研究等等,是一种心理上地快乐,一种生活的爱好与趣味。这不是低俗的。他认为这应该放到平等的位置,就像有人喜欢音乐、喜欢绘画等等,好色也应该放在同一类的喜好。

  音乐有精选地。绘画有好坏的。孟雄飞的好色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这女人必须首先要让他生起兴趣来。如果没有一点兴趣与喜欢,那他自然也就谈不上好地**来。对顾盼盼生出兴趣的同时。他自然地也就把她放到了好地位置上来。

  而至于胡艳红,他并不觉有什么对不起她的。也没有丝毫地愧意。他虽然对胡艳红有了喜欢、有了感情,但说到底,这感情始终谈不上什么爱情。她只是他的女人,而不是他地女神。

  “你真的愿意付出一切?”孟雄飞抬起只手来,轻佻地挑起顾盼盼光滑的下巴,脸逼近她邪笑地问道。

  顾盼盼没有躲、没有避,也没有反抗,只是一张俏脸不禁立即红了起来,先前那侃侃而谈的恬淡与自信全然没有了影子。看着他近在咫尺的脸,她只觉心跳得剧烈的似能跳出胸腔。闻着他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