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最蹩脚的演员
��曦满头都是雾水。

  安薇,当代美国好莱坞当红影星,曾经获得一次奥斯卡最佳女配角提名,一次最佳女主角提名,但最终却与奖项失之交臂,引为憾事。但不可否认的是,刚刚出道三年的安薇,能有这样的成绩,已经成为好莱坞大导演的新宠。

  而本届奥斯卡,她同样获得一项最佳女主角提名·但接受采访的时候,她谦虚地说自己的演技还有待提高,并且不希望观众过多注意自己的脸。

  安薇是美意混血儿,有着大卷的长发,精致的五官,更重要的是·她有一双被称之为会放电的电眼,让她在电影里即使首次上镜出演女配角,光彩也超过了女主角。而她的演技,也得到了导演们的肯定,赞她天生就是一个演员。

  白未曦在多本时尚杂志上,见过佳人的封面照。精致得如同洋娃娃,可是一双迷人的大眼睛,又仿佛能说出无限的情意。

  她不明白的是,有的是着名大设计师为她量身定做奥斯卡颁奖典礼的礼服,为什么她会看中了自己呢?

  白未曦在心神不宁中听完了秦子歌的演奏,还有点惘然。

  因为不是正式的演出,所以这次的小提琴独奏会并没有邀请嘉宾,演奏也只持续了五十分钟。

  当最后秦子歌微微弯腰致谢的时候,掌声如雷,经久不绝。尤其是一些男生,更大声叫起了“子歌!

  白未曦有点瞠目,难道她现在是置身于一场流行音乐的演唱会吗?

  看着少男们眼放桃花,毫不掩饰自己的暧昧表情,白未曦觉得,他们应该是把秦子歌当成偶像明星来崇拜了。

  看着被工作人员围拥的秦子歌,白未曦只是在台下对她竖了个大拇指,就从观众席离场。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上,她才猛然醒悟,自己的学生时代,已经结束了。

  华树如盖,浓荫遮日,即使是盛夏季节,白未曦也不觉得燠热。她记挂着晚上与秦渭阳的工作室之约,急于想找秦子歌。

  “未曦!”秦子歌不知道用什么方法摆脱了热情的大学生,匆匆签了两个名字就追上来。

  “我们去工作室,渭阳刚刚打电话过来。”白未曦连忙。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秦子歌笑嘻嘻地说,“他不是坚持你留在医院里的吗?唔,这顶帽子不错,看不见你额头上的纱布。不过,刚刚看到你在台下戴着宽檐帽,我就觉得想发笑。”

  白未曦懊恼:“还不是要给你捧场吗?总不能缠着一圈白纱布过来吧?”

  “在台上的是我,又不是你?如果你带伤而来,明天的报道就会有报道称:女粉丝额头受伤,仍坚持听演奏……秦子歌的魅力无限。”秦子歌心情很好地开着玩笑,“好了,我们赶紧走吧,我不知道音乐学院原来还有这么多的男生,应付不了。”

  “嗯,走吧,我给渭阳打个电话,他现在可能在秦氏。”白未曦拿出手机,一边拨号一边向停车场走去。

  “等等,我的项链好像要掉了……”秦子歌停下脚步,并招呼白未曦。

  “好。”白未曦拨通了电话,刚说了一个字,就被一股大力冲倒,手机立刻飞了出去,“渭……”

  “小心!”保镖似乎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一把扭住男生,“什么人?”

  “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男生不好意思地想要扶白未曦,却被保镖隔开,“你是音乐学院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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