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老兄弟
��回忆起严格的训练让你受伤之后,他想尽办法温柔的安慰你的场景;回忆起你在生日那天许愿说:长大要嫁给爸爸的场景。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脸涨得通红,眼睛就像是陷入恋爱的少女一样闪闪发光,如果我观察的没错,他的嘴角甚至还流下了一丝口水,没错,我说一丝口水——他其实是我见过的最混球的父亲,你一定想象不到他对你的爱到了什么样的程度。

  可我喜欢这个老家伙,因为我也同样的爱你。他说的每一句话我都赞同,他每说出你的一项优点,我就会补充出另一项,他每次为你干杯,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痛饮,他流着鼻涕眼泪诉说苦闷的时候,我也像个疯子一样嚎啕大哭。经过了整整两个小时的谈话之后,我们已经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就差把心掏出来给对方了。

  他叹了口气,对我说:‘你是个不错的家伙,兰斯,真不错,我没有看走眼。我在一开始是这么打算的,我想要用最凶狠的话来恐吓你,把你吓得屁滚尿流,从此以后不敢与我的德拉龚丽斯见面,她是属于我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本来打算这辈子不把她嫁给任何人。’

  我点点头说:‘我能理解,公爵,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也会这么干的。’

  公爵垂下头说:‘可现在我改变主意了,兰斯,我发现你与我同样喜欢德拉,不对,甚至喜欢的过了头,从而把我比了下去。因此我只能举手投降,我决定答应你们的婚事。但我只有一个要求,作为一个可怜的老父亲最卑微的要求,也许你会觉得可笑——你一定会觉得可笑的,但我必须强迫你答应我的要求。’

  我让他尽管说,于是他说了,他涨红了脸,像个货真价实的勇敢的老变态那样说:‘我希望你在新婚之夜,将我女儿的鲜血染红的那层床单偷出来给我,我要把它裹在我的战袍里,我相信这能保佑我在战场上战无不胜。’

  我被老公爵清澈的目光和感人的信念所打动了,他是这样真实而坦诚的变态,以至于我从头到脚都被他深深震撼了。事实上,那层床单——就是我们第一次亲热时留下的床单——我一直珍藏着,我把它藏在了我的背包中,我打算在新婚之夜把它送给老公爵,这是我们之间友谊的象征,也是男子汉对另一个男子汉生死不渝的承诺。

  当然,我不能现在把它取出来,因为他一定会当场杀了我,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特斯汀读到这里,气得浑身发抖,她抬头望着史德利歌尔,大声说:”这两个混蛋变态,愿他们早点在地狱相会,让他们对着老娘的最初之血哭去吧!“

  诗人咳嗽一声,他低声说:“换做是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特斯汀将眼前一本厚厚的书砸在了诗人的头上,后者狼狈的惨叫一声,蜷缩在椅子上,显得老实、本分、委屈、可怜,特斯汀努力平息了怒气,继续念——

  “我们觉得非常投缘,却把凯西斯晾在了一边,他显得尴尬极了,他脸上的表情就像是在参加一个所有亲戚都光着身子的恶心葬礼一样,这个可怜的老凯——我喜欢这么叫他,因为他显得死气沉沉,所以我叫他老凯。。。。这个可怜的老凯,他根本插不上话,看得出他也是一位对你非常关心的家伙。

  我一开始以为他是我的情敌,但老公爵说老凯不是,他只是一个向公爵告状的家伙,是他告诉公爵我与你交往的事情,结果公爵与我非常投缘,这一点我必须郑重的感谢他。

  公爵与我依依不舍的分别了,临走前他已经烂醉如泥,说了一大堆不堪入耳的话,当然我也好不到哪儿去,我差点儿忍不住将你美妙的身子和亲热时的敏感而又颤抖的情形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