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无情似有情(下)
说,‘父亲如果是战死沙场,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但他残杀俘虏,死后还悬挂我父亲的头并暴尸侮辱,我与他不共戴天!’并作诗明志,‘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

  “施从滨的同乡施靖公时任阎锡山部的谍报股长,表示愿意出头为施从滨报仇,施谷兰二话不说,立刻委身下嫁于他。可惜多年之后,施靖公晋升为旅长,早已忘却当初的诺言,施谷兰再三提出为父报仇的提议之后被拒,毅然与其一刀两断,带着两个儿子返回娘家。施谷兰有感于十年中空付出许多心血而父仇未报,吟诗一首‘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并由此改名为‘施剑翘’。”

  “真是个奇女子!”章昭听到这里,不由得拍手感叹起来。

  “施剑翘原本是个家庭妇女,自幼缠足,男人靠不住,那就自己亲自动手。她通过手术放开了缠足,并每日苦练枪法。后来打听到孙传芳兵败去天津做了寓翁,于是立刻动身赶往天津。”

  “施剑翘通过各种途径打听孙传芳的外貌、口音和活动,最终定下了复仇计划。”

  “月13日,正是讲经日,前来听经的孙传芳端坐在佛堂中央。施剑翘移到前排靠近孙传芳。待众居士闭目诵经之时,施剑翘悄悄拔出勃朗宁手枪,对准孙传芳的后脑勺射出了第一发子弹,紧接着又朝他的太阳穴和腰部各射一枪。枪声响后,佛堂大乱,施剑翘将提前准备好的《告国人书》和身穿将校服的施从滨照片抛向人群,大声宣布自己的姓名及行刺目的,并拨通了警察局的电话,决意自首。”

  “自首之后,施剑翘不讳事实,直陈了自己杀人经过和原因。按照当时的法律,施剑翘的行为应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在法庭上,施剑翘详细陈述了自己艰难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

  “这件谋杀案在当时引起了极大轰动,报章杂志争相报道,民众纷纷称赞她为‘女中豪杰’、‘巾帼英雄’,要求政府特赦。终于,施剑翘在入狱11个月后被国家发出全国公告赦免,予以释放。最后施剑翘隐居西蜀,并在抗战时期,为国倾囊捐出三架飞机,你说她是不是豪杰?”

  “是!”

  “当不当得喝上一杯?”

  “必须喝,道长我敬您一杯!”

  ...

  “可是现今社会,百姓寻求公正的代价实在是太高,要靠自己搜集证据,上告官府毫无音讯,甚至受到打击报复,我实在是无路可走啊。”

  “你的故事我听了,你不是没想过寻求公正,十年来你家多次求助官方,却被屡屡推脱,这才使得你走上复仇道路。正义也是有代价的,假如有一户人家,种了苹果树,这棵树的一根树干长到了邻居家的园子里,然后有苹果落在了那里。请问,这落在邻居家的苹果,应该属于谁?”

  “应当是属于种苹果树的人。”

  “可是,这种树的人想要拿回苹果那就必须闯进别人的院子,再进一步,如果别人的院子也种有苹果树呢?纠纷就产生了。”

  “道长的意思是?”

  “现在的问题,是公正的解释权利被掌握在一小部分的人手中,他们拉帮结派,官官相护。一件事情的处理,百姓要走各种正规程序,层层上报,千难万难,而他们只要相互说句话就可以解决,这次你帮我,下次我帮你,大家一起升官发财。他们制定法,他们解释法、他们执行法,但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