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闻一
  “找到了,哇,真的是野人,好强壮,哇,好彪悍。我要摸。”

  一个身穿破布衫和阿拉伯灯笼裤的小男孩,挤进了人群,个头才到塔玛的肚脐,按这种不足车轮的身高,在成吉思汗时代是可以活下来的。

  “住手,先给钱,摸一次三十个铜钱。”

  塔玛按着小男孩的头,这一招就阻挡住了他百分之九十九的不法意图,只剩下双手在哪里挥舞着。

  “行行好,我家里穷,我还有两个姐姐没有嫁人,不如你娶了她们,你这么有力气,养活她们一定不成问题的。”

  “是吗,你这么小,就能够做主把姐姐随便嫁人,不会是骗我的吧,虽然我初来乍到,不太了解贵地的风俗,但婚姻大事总得要见过家长的,你回去跟你家里说话管用的人说一声,如果可以的话,再来找我,行了,你走吧。”

  “不用,不用,我们家就我一个男人,我说了算。”

  “你家有两个姐姐?”

  “是啊,我大姐叫阿依娜,二姐叫布依佳,岁数都不小了,再不嫁人我都没脸见人了。”

  “呵呵,那你姐姐长得好不好看,哪个更好看?”

  塔玛这么问,当然是因为人群忽然自动地让出了一条路,而从这条路走进来的便是两个姑娘,估计就是这男孩的大姐和二姐。

  哪一个是阿依娜,哪一个是布依佳,塔玛分辨不出。

  一位姑娘穿着蓝底粉边的薄纱裙,长长的裙摆如云般飘在四周,头上戴着一顶金丝小毡,脸上罩着透明的淡色轻纱,隐隐约约可以看见脸颊的轮廓。鼻梁微微挺起,玉齿半露,红唇略略上翘,勾出个微笑着的俏丽弧线,便似是天边升起的一抹月牙儿。

  另一位却是一身汉人装扮,一身素色蝴蝶兰碎花长裙,梳着两个羊角朝天髻,腰佩镂空玲珑玉,柳眉倒竖,碧眼圆瞪,红色小马鞭在手心轻轻抽打,任谁看了都知道少管闲事。

  “辛八吉,穿着奴隶的衣服上街,就不怕被当成奴隶卖了,快点回家!”

  少女很熟练地扯着男孩的耳朵,冷哼一声就朝圈外走,随后又瞪了塔玛一眼。对于一个爱惜名声甚于美貌的小姑娘来说,塔玛的挑拨绝对是十足的恶意。

  头戴面纱的少女红着脸向前走了几步,伸出手摸了摸塔玛的胸肌,十分满足地羞涩离开。

  辛八吉忍着剧痛对塔玛道别:“野人哥哥,别忘了我们的约定,一定要来娶我的姐姐,不然我可没几天可活了。哎呦,轻点,我可是你唯一的弟弟。”

  塔玛挥挥手,算是对这个小鬼头的回答。

  “各位,让一让,不要着急,不要挤,一个一个来,你好,三十文钱,谢谢。”

  一位肥胖的羊肉味大妈,幸福地捏了捏塔玛坚挺的臀部,三十文钱可以炒一盘羊杂了,不过她决定减减肥。

  就这样,塔玛在路上展示了半个时辰,收了几千文钱,皮子还在毛皮店放着,老板还等着他谈价钱呢。

  走进店里,只见老板两眼放光地盯着他的下身,塔玛不由地菊花一紧。

  这时,老板问道:“小兄弟,你腰里围的这张狼皮很有质感,怎么样,卖给我吧,这个数。”

  老板握住塔玛的手,宽阔的袖口遮住了两人的手,这是很古老的一种讲价方法,可惜塔玛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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