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偷走蜂王的小偷》
�了一口气,平静地道:

  “好的,希望到时候你能够解释清楚你昨天说的事情。”

  说完,亚戈准备站起身来。

  但是,就在这时,弗里森盯着亚戈压在书面上的左手,再次出声询问道:

  “对了,法斯特先生,我有一个问题,为什么你在不断抛硬币?”

  “啊?为什么?”

  亚戈直接将那枚银西亚塞进了口袋:

  “没有为什么。”

  说完,亚戈的左手也离开桌面。

  伴随着脚步声,亚戈离开了房间。

  “请等一下,先生,我和您一起。”

  在亚戈走出门之时,女孩也一同离开了房间。

  ......

  房间内,只留下了他一个人。

  不过,很快,十几秒之后,便有两个人走了进来。

  “哟,弗里森,这个新人怎么样?”

  伴随着声音走进来的,是一个穿着铠甲的男人和一个穿着女仆装的女性。

  “应该没有出现什么意外。”

  弗里森从口袋掏出一对手套,确认手套没有破口之后戴到手上,然后,他走到了亚戈刚才坐的位置,小心翼翼地将那本刚才以随意姿态扔出的抚平,然后小心地翻开最后一页。

  上面,正一条条地写着文字:

  [偷走蜂王?案件?小说?]

  [这个弗里森,嗯,弗里森·霍德华?这个弗里森霍德华叫我来就是为了这个?该不会是在暗讽我是小偷吧?]

  看到这里,女仆装的女性对着弗里森微微挑了挑眉。

  “你好~霍德华~”

  “是约德华!霍恩·约德华!弗里森·霍恩·约德华!”

  弗里森强调道。

  [家族?为什么又提到家族?灵潮和家族有什么关系?似乎之前也在哪里听过这个词,但是完全没有找到相关的词语,记错了?不是巴查时代的吗?]

  [都是这个词害的,去问了艾尔莎和老范克斯,艾尔莎还嘲笑我是不是又看了什么奇怪的书,我可是历史系的研究生!专业人士!那是历史书!!!就是不能确定是不是野史.....]

  看到这里,那个穿着盔甲的男人将自己手中的笔记本翻开到最后一页,展示给弗里森看:

  [有好奇心,没有问,容易走神]

  “的确容易走神,突然就思维发散了。”

  看了一眼盔甲男的笔记本,弗里森点了点头,然后视线转回,继续看上面的文字:

  [这个家伙的礼帽.....可恶,我也该换一顶礼帽了。]

  看到这里,三人的视线不约而同地转向弗里森放在桌子上的礼帽。

  “注意力不集中,容易被分散。”

  弗里森捂了捂额头。

  [灵潮到底是什么?还有蓝血到底是什么意思?我的血变成了银色,和这个有关吗?不对啊,蓝血.....导师之前给的书里提过蓝血,蓝血好像是曾经贵族自称的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