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八章 两个失败者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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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有着与生俱来的商业敏感,是真正的跨界高手。乔布斯在pc、音乐、电影、手机等多个领域都证明了自己的能力,而史玉柱则在软件、房地产、保健品、金融投资、网游等战场纵横驰骋。
他们都是苛求细节的完美主义者,都能把一个产品做到惊天地泣鬼神,卖了多年的脑白金仍是中国最畅销的保健品,而ipod则占据了数字音乐播放器市场的百分之七十市场份额。此外,两人还是洞悉人姓的营销天才。只不过一个靠发掘人姓的美好赚钱,而另一个利用人姓的弱点来抢金。
或许是因为成功来得太过迅速,他们都导演过自毁式的高速坠落,幡然醒悟之后,又靠着惊人的自我纠错能力,重新画出一条不断向上的弧线。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史玉柱看起来就要成为中国的乔布斯了。当时的巨人集团每年都推出一款自主开发的产品,飞快地成长为一个年产值十亿、利润数千万的高科技集团公司。
几乎与此同时,乔布斯只剩下几千万美元的现金,和两个面临着裁员重组的问题公司,他完全可以成为美国版的史玉柱,比如在加州搞房地产,去拉斯维加斯开赌场,到中东倒腾石油军火,或者变成一个精明的股权投资人。但他什么都没有干,只是继续掏自己和别人的腰包来支持两个长期赔钱的公司,固执地等着它们长大。
但最终,甲是甲,乙是乙。
某种程度上,乔布斯是幸运的。在美国,他的理想主义总能找到合适的欣赏者,所以他咬牙不向现实妥协。像罗斯.佩罗这样的前辈创业家愿意签出支票并与其分担风险,迪士尼这样的大公司也同意投资给小公司pixar,让其制作动画长片并参与分成。
而史玉柱之所以蜕变成今天的史玉柱,是因为他发现,背负着两亿巨债想要东山再起,就手头的两个项目来说,搞软件虽然利润很高,但市场相对有限,如果要还清两亿元,估计要十年,而保健品不仅市场大而且刚起步,做脑白金最多只需五年。
事后证明,他的选择居然是对的。
乔布斯早年的密友、曾经一起去印度朝圣的丹尼尔.科特克曾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总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这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而那个来自安徽小镇,独自闯荡大城市的青年有着非常相似的英雄主义情结。一九九零年,身高一米八、体重不到六十公斤的史玉柱给自己的公司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巨人,他宣布,巨人要成为中国的ibm,东方的巨人。在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最高领导纷纷视察巨人,有题词说中国就应该做巨人。
最终史玉柱被这种自我赋予和外界强加的使命感所压垮。
此后,他转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只做商人应该做的事。
但乔布斯继续扮演着一个理想主义的暴君角色。在他的威权统治下,苹果公司像一个小王国般高效运转着。
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臣民社会而非公民社会里,他的自大会惯坏他,人们屈服于他的权威,直到他把公司毁灭,就像牟其中、唐万新、孙宏斌这些人一样。但他生在美国,美式资本主义有种对冲的力量,董事会、股东代表、机构投资者像一道道紧箍咒约束着他。
最终,乔布斯和苹果公司实现了双赢。
殊为难得的是,两个人都没有成为过去失败的奴隶。
乔布斯学会了宽容,知道了怎么信任和授�
两人都有着与生俱来的商业敏感,是真正的跨界高手。乔布斯在pc、音乐、电影、手机等多个领域都证明了自己的能力,而史玉柱则在软件、房地产、保健品、金融投资、网游等战场纵横驰骋。
他们都是苛求细节的完美主义者,都能把一个产品做到惊天地泣鬼神,卖了多年的脑白金仍是中国最畅销的保健品,而ipod则占据了数字音乐播放器市场的百分之七十市场份额。此外,两人还是洞悉人姓的营销天才。只不过一个靠发掘人姓的美好赚钱,而另一个利用人姓的弱点来抢金。
或许是因为成功来得太过迅速,他们都导演过自毁式的高速坠落,幡然醒悟之后,又靠着惊人的自我纠错能力,重新画出一条不断向上的弧线。
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史玉柱看起来就要成为中国的乔布斯了。当时的巨人集团每年都推出一款自主开发的产品,飞快地成长为一个年产值十亿、利润数千万的高科技集团公司。
几乎与此同时,乔布斯只剩下几千万美元的现金,和两个面临着裁员重组的问题公司,他完全可以成为美国版的史玉柱,比如在加州搞房地产,去拉斯维加斯开赌场,到中东倒腾石油军火,或者变成一个精明的股权投资人。但他什么都没有干,只是继续掏自己和别人的腰包来支持两个长期赔钱的公司,固执地等着它们长大。
但最终,甲是甲,乙是乙。
某种程度上,乔布斯是幸运的。在美国,他的理想主义总能找到合适的欣赏者,所以他咬牙不向现实妥协。像罗斯.佩罗这样的前辈创业家愿意签出支票并与其分担风险,迪士尼这样的大公司也同意投资给小公司pixar,让其制作动画长片并参与分成。
而史玉柱之所以蜕变成今天的史玉柱,是因为他发现,背负着两亿巨债想要东山再起,就手头的两个项目来说,搞软件虽然利润很高,但市场相对有限,如果要还清两亿元,估计要十年,而保健品不仅市场大而且刚起步,做脑白金最多只需五年。
事后证明,他的选择居然是对的。
乔布斯早年的密友、曾经一起去印度朝圣的丹尼尔.科特克曾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总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这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而那个来自安徽小镇,独自闯荡大城市的青年有着非常相似的英雄主义情结。一九九零年,身高一米八、体重不到六十公斤的史玉柱给自己的公司起了一个非常响亮的名字,巨人,他宣布,巨人要成为中国的ibm,东方的巨人。在小平南巡讲话之后,最高领导纷纷视察巨人,有题词说中国就应该做巨人。
最终史玉柱被这种自我赋予和外界强加的使命感所压垮。
此后,他转变成了一个彻底的实用主义者,只做商人应该做的事。
但乔布斯继续扮演着一个理想主义的暴君角色。在他的威权统治下,苹果公司像一个小王国般高效运转着。
如果乔布斯生在中国,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臣民社会而非公民社会里,他的自大会惯坏他,人们屈服于他的权威,直到他把公司毁灭,就像牟其中、唐万新、孙宏斌这些人一样。但他生在美国,美式资本主义有种对冲的力量,董事会、股东代表、机构投资者像一道道紧箍咒约束着他。
最终,乔布斯和苹果公司实现了双赢。
殊为难得的是,两个人都没有成为过去失败的奴隶。
乔布斯学会了宽容,知道了怎么信任和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