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章 地雷杀阵
/>   从金军附庸步兵冲近两百五十步开始,三个营,将近一百五十余名神臂弓手,就从容不迫收割生命。

  一排排凿子箭射出,每一波箭雨,都带走了数十名附庸兵的生命。一时间惨叫连连,血流遍地。附庸兵的手里也有不少步兵旁牌,但对上这种小号铲子一样的步兵大杀器,什么旁牌、皮甲都没用。射中躯体,那就是开膛破肚;射中四肢,就是免费截肢。谁也别想囫囵了……

  那些阿里喜还算是有胆气,不顾伤亡惨重,呼喝连声向前猛冲。而新附军则明显落胆了,后队还不清楚前面发生了什么事,只管向前挤压,而前队则已开始瞻前顾后,脚步放慢下来。偏生在这时,又见到后方扬起大股尘烟,竟然是敌军包抄后路了。这一下,全军骚动起来。

  骑兵?完颜阿古冷笑一声,将二百亲卫精骑分成两个百人队。一队去拦截敌骑,一队用来督战。果然,很快这两支百人队就发挥了作用。首先是敌骑远远停驻下来,未敢真个发起攻击。然后是督战队连续射杀十余名停滞不前的新附军,终于将这些被弩矢之威吓破胆的家伙再次驱动起来。

  “快快,向前冲,全力向前冲!”一名新附军军官扯着沙哑的嗓子大喊大叫,“跑得越慢,敌军射来的箭矢就会越多。越是冲近,敌军的箭矢就越是无用武之地。等冲到跟前,就是我们手里的刀枪发威的时刻。快啊!不想死就给老子豁出命冲锋!”

  这个道理很浅显,一般有点经验的老兵都知道,但新附军……说白了,种地的经验还要多过扛枪的经验,所以还真得要有上官的指点。此刻一听那军官所言,都恍然明悟,再加上后面督战队的煎迫。后退是必死,前进还可以死中求活。而且。貌似那些阿里喜,已经跑到前头去挡箭了,还有什么可说的,冲吧!

  正常情况下,步兵从二百五十步冲到百步之内的这个时间里,一名技术熟练的神臂弓手,可以发射三轮箭矢。如果弓弩手及弩弓充足的话。对冲锋的军队而言,绝对是一场灾难。

  可惜的是,天枢城新军中的合格神臂弓手并不多。大多数只是勉强能上手的半调子。而且之前几次阻击拐子马,也耗去了大量体力,再被拐子马几度压迫。紧张过度之下,更添疲惫。结果无论是上弦还是瞄准发射,都大失水准,勉强射了两轮,便因敌军逼近百步的安全底线,而不得不退入阵内。

  同样的,平射弩手也只来得及放上两轮排箭,前后杀伤敌军百余人,亦是后退。

  接下来,将是火枪兵展示的时间。

  其实在十二世纪这个中古时期。对付骑兵最好的武器还是神臂弓,射程远,威力大,是弩弓发展的最高峰。但同样的,这玩意的制造与训练难度也是相当大。很难形成一定规模的战斗力。以两宋之富足,以神臂弓阻敌并取得胜绩的战例屈指可数,由此可见一斑。

  火枪对付骑兵,并不占压倒性优势,尤其是这种前装滑膛燧发枪,对上这个时代最强悍的骠骑。优势更不明显——这个时代的女真人,可不是像他们后世的清末八旗子弟,还有那些早已不复荣光的蒙古八旗那样,面对西夷犀利的枪炮,只知道一个劲地猛冲,完全忘记了先祖的狼群战术,最终落得个全军尽没的下场。

  在连发枪出现以前,战场上的王者,仍然是骑兵。

  但是用火枪对付步兵,效果却是扛扛的。

  与金军骑兵相比,这些附庸兵身上的护甲薄弱,甚至很多新附军压根就没有铠甲,就只有一身粗布皂衣,再加一顶破旧的范阳帽。本来前面三五排还人手一面步兵旁牌,可资防御,但先前几轮狂暴箭矢可不是白射的,不光干掉了好几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