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李少成说着开始骂起了自己以前的雇主,那位是个冷血的,为了个什么任务硬是把他们大半的人命都留在了那儿……

  “不就是一个破瓶子么,才拇指大小,有什么用?还说玉髓呐,当我没看过新闻啊,不就是能够治疗外伤么,这都什么年代了,外伤难道还是什么绝症?用得着那么兴师动众的吗?”李少成越是骂越是怒气冲冲,他那时候根本没想到第一次任务竟然是那样的,吓得不敢上前拼力。

  因为他的出工不出力,在他身边的几个同伴都被打死了,他倒是机灵,跟着一同倒下装死躲过一劫,当时还有些同伴在边打边退,那些人便追着他们去了,他这才能在事后逃得一命,而这种不光彩的存活他也不敢对别人说,这可不是“胆小”二字可以说得过去的,若是军人,恐怕免不了要受审了。

  即便是雇佣兵,做出这样的事情来也是坏了名声,没人敢用的,当然他不会对别人说起这个,但就怕有人会查,也怕雇主会追究,所以匆匆回了家乡,好长时间不敢露头。

  可是,多少年,学的就是这个本事,不扛枪了,干什么呢?憋了一段时间,手上没钱了,李少成不得不想着再出来工作,而为了小命着想,他选择投奔比较靠谱的叶老大,当然,那偶然得来的画也是他试着投奔叶老大的原因之一,谁不知道叶老大爱狼啊!

  手臂上有狼头纹身,组织名字叫做孤狼,甚至还驯养了十几匹只吃生肉的狼当宠物,这种深沉的爱想必也会喜欢画中的狼。

  侥幸成功抱大腿的李少成再提起以前来,自然要把所有不好都往雇主身上栽,反正雇主已经死了,死人多背几个黑锅还保暖不是?

  王平不在意李少成话中的愤愤和那一丝潜藏的心虚,他更在意的是“玉髓?”——能够治疗外伤的玉髓定然不会是玉石类的,所以,是那座玉山的产物?多年前看见的那则新闻浮现在眼前,真的应该去看看才是,到底是“出生地”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