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不共戴天杀父仇
教徒面前,他是冷酷的审判者。他是个职业杀手,任何恐惧,犹豫,兴奋的感觉都不应该有。可现在,他象是个软弱的沙漠野兔,怯懦而虚弱。

  “信我,然后你们的灵魂与肉会再一次融合在一起。你们将因此得以不朽!”叙伊人闭上双眼,在心中默默的咏颂着叙伊教典中那段最振奋人心的诗句,以抵消掉见到那个女孩时所产生的深深的恐惧!

  叙伊人叫戈麦斯,现在,他的名字叫鲁哈德。鲁哈德这个名字在叙伊人中很常见,在叙伊的语言中,鲁哈德的意思是:忠实的奴仆!

  门开时,陈家老阿姨看到陈曦只说了声:“小姐”,便哭出了声。

  “常姨,持杵呢?”见到老阿姨,陈曦没有任何安慰的意思,却向老阿姨问了这样一句。

  陈曦兄妹自幼丧母,常姨从陈曦很小的时候就在陈家,是看着陈曦长大的,早把陈曦当成了自己的干女儿一样看待。陈曦每次见到她时,都是这样问的。可今天,看着陈曦如此平静,常姨真的吓得不轻。正想说点什么,陈曦却已经进了屋,向着二楼走去。陈凡和常姨彼此望了一眼,竟都在对方的眼光里看到深深的担忧和不知所措的惊慌。

  等到陈凡和常姨跟着来到二楼时,陈曦已经进了那个小房间。现在,她正弯下腰,伸出手,在她的前方,一只雪白的小兔子正在前腿立起,两只红眼睛瞪着陈曦,鼻子上的胡须在陈曦的手前不停的抖动着。

  “持杵,老陈有欺负你吗?”陈曦一边抚摸着兔子的耳朵,一边轻轻的问着,“因为你,我可跟老陈翻过脸的。他要是欺负你,你告诉我,我收拾他。”陈曦喃喃地在和动物亲切地沟通着。

  持杵,是白兔的名字。拥有男孩性格的陈曦从小到大,不喜欢猫,不喜欢狗,也没有喜欢乌龟或者蛇的特殊爱好,唯独对这种白色,红眼睛,三瓣嘴的动物缺乏免疫力。陈英达是最讨厌各种动物的,当第一次陈曦把一只小兔子带回来的时候,陈曦就曾严令陈曦将兔子扔了,可陈曦倔强的性格在那一刻爆发出了从未有过的抵抗,各种不吃饭,不说话,离家出走;凡是小女孩所能威胁父母的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到得后来,陈英达也只有默认了这个新家庭成员的存在,而陈曦给兔子取了个很奇特的名字,持杵!说来也怪,也许感觉到陈曦的怜爱,历届持杵都对陈曦亲切备至,而对陈英达冷若冰霜。当然,陈曦也知道,在第一只兔子寿元已尽后,是陈英达从别的地方找了另一只兔子代替了第一届持杵。可,直到陈曦长大,父女俩谁也没说破这件事。所以,第一届持杵名义上,是历届中在位最长的一只。

  听到背后的动静,陈曦转过身望向站在门口的陈凡和常姨,那冷冷的极度平静的眼光让门口的两人不寒而栗,竟不得不离开了持杵的房间,下到了一楼。

  偌大的客厅里,常姨默默哭泣,陈凡默默无语。

  过了很长时间,坐在大厅里沉默的两人终于听到了从二楼传来的声音:“陈凡,到我房间来。找你有事。”

  推开陈曦的房间门,陈凡就看见了坐在桌旁的陈曦。侧面梳妆台上的照片里,陈曦搂着哥们似的老张在灿烂的微笑。

  “谁干的?”陈曦说话了。

  “警方已经确定了嫌疑人,是一个叫戈麦斯的叙伊教激进分子。”陈凡低声的回答着。

  “为什么?”

  “警方说,是因为父亲曾经诋毁过叙伊教女神。”

  屋内又陷入了沉静。

  好一阵后,陈曦开口说到“父亲在石化公司的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