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立小功得微名
�而是对他发自内心的敬佩。

  不过想想也对,这时代的人,对勇士极为敬佩,且不说豫让、聂政等世人崇敬的侠士刺客,就说在安陆县,年轻人最崇拜的,就是云梦乡的一位“打虎英雄”,因为在山林里射杀了一头老虎而闻名全县。

  这么想来,他一人擒三盗,空手夺白刃,也算一件奇事,的确可以让县里的人议论上好久了。

  季婴朝黑夫嘿嘿一笑,那意思无非是,怎么样兄弟,我帮你扬名了……

  黑夫无奈地摇摇头,其实他也理解,这时代的人,不管地位高低,人生追求无非二样,一个是富贵,一个是功名。在季婴这类乡下农人看来,有了功名,就得说出来,享受被人高看称赞的感觉。

  但如今的黑夫,只算立小功,得微名,在这小小县城里是可以吹嘘一番,可放在整个“六王毕,四海一”的大时代背景下,算个屁?

  他与季婴等人眼界不一样,想法自然不一样。

  等待食物的间隙,黑夫一直在琢磨“黍臛”是什么,他不好意思问,生怕再闹不知道十月初一是过年的笑话,只能按照字面意思理解。

  黍去皮后北方人称黄米子,或称软米子;臛,则是肉羹。黍臛,应该是黄米子混合肉煮成的肉粥。

  等东西端上来后,果然是这样,店主没有食言,热气腾腾的肉粥里还加了不少肥厚的肉块,让季婴食欲大增,可黑夫尝了一口就摇摇头。

  吃惯了后世各种美味佳肴的他,这个时代做工粗糙的食物,总觉得淡寡无味。而且这肉粥里面,那不知是猪肉还是狗肉的可疑肉块,还有一股子腥味,让他几欲作呕。只是为了果腹,也为了不让一旁殷切看着他们的店主人难堪,才不得不小口小口下咽,还得称赞好吃……

  回到这时代后,黑夫最难适应的除了语言文字外,还有三点。

  一是裆下没有内裤风吹屁屁凉,叉开腿坐时一不小心就会露出下面黑乎乎的凶器,别提多尴尬了,不然你以为,这时代的人为何要双腿并拢跪坐?

  二是衣服常年只有一两件,没办法经常换洗,时间久了不管是别人还是自己,都有一股难闻的臭汗味。要知道,这年头生产力低下,衣服可不便宜,人死的时候,甚至会把好点的衣服当做不动产写进遗书里……

  第三嘛,就是这吃的了。

  “要是能吃上一碗面条,或者饺子就好了。”

  黑夫如此想着,舔了舔嘴唇。

  但他知道这只是痴人说梦,虽然这时代磨已经在北方出现,但好像没传到南郡来,这就尴尬了。目前秦国去除谷壳的主要方式是舂,还有一种专门给犯罪女子设立的酷刑,也叫做舂,一天到晚都要舂米,可以想见这活计多么劳累。

  “等服完役回了家,我又有钱又有闲了,非要尝试张罗点能满足口舌之欲的东西出来。”黑夫不图别的,只为了自己的五脏庙。

  季婴倒是很满足,狼吞虎咽地端着陶碗,大口大口喝着黍臛,嚼着那些油腻腻的肥肉。在这时代,贫穷限制了大家的想象力,在普通人眼里,富足的生活,就是能吃上肥肉(膏)和精米(梁)。

  如此想来,黑夫回头看看自己前世的二十多年人生,虽是屌丝,可放在战国秦代,已经是个“膏粱子弟”了。

  当然了,有了肉,岂能少得了酒?

  季婴一边吃,一边叹息道:“要是有黍酒就好了,平日里不许聚众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