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魏晋风度和九品中正制
  然而,魏晋风度为什么在历代每每遭贬,究其原因,大略是这帮名士们饮酒过度,醉生梦死;再就是放达出格,有悖常理,另就是清谈误国。据传说“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纵酒佯狂,经常是抬棺狂饮,且身上一丝不挂于屋中,人见均嗤之,他却反唇相讥:“我以天地为房屋,以房屋为衣裤,你们干吗要钻到我裤裆里来呢?这些名士们为求长生而炼丹服药,穿衣喜宽袍大袖且经久不洗,故而多虱,因而“扪虱而谈”,在当时是件很高雅的举动。

  其实以魏晋风度为开端的儒道互补的士大夫精神,从根本上奠定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基础,影响的相当深远。可是,魏晋风度的所及,也带来了弊端,许多人赶时髦,心情也并非嵇康、阮籍似的沉重,却也学他们的放达。其实现在年轻人作为对人生的爱恋,自我的发现与肯定,与东汉末以魏晋风度的价值观念四一脉相承的。而现在年轻人在追求行止姿容的漂亮俊逸上个性上,又和魏晋风度的美学关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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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品中正制

  【基本概念】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设置方法】

  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设立原因】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