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怪我咯?不敢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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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城工商学院那么多人,于之妍不是最富有的,也不是学习成绩最好的,更不可能是最漂亮的。但那又如何?于之妍是谁?她可是学院第一个还未入学就开始经商、入学之后就学以致用,一直以来都是白手起家的典范!

  毫不夸张的说,一般人能娶了她,人生少奋斗少则十几年甚则一辈子!相比一般人,她比其他女生更敏锐,比其他男生更有胆识,先天的后天的条件和锻炼,她有绝大多数人无法企及的商业天赋,当赚钱成为她快乐的源泉时,她就注定了可以享受比大多数人更优渥的物质生活。

  所以她骄傲!远比别人骄傲。这是能力带给她的,无论她做生意时表现得如何谦卑有礼笑容满面,都无法掩盖这份骄傲。面对那些还在庸庸碌碌地同龄人,由不得她会有一种智商上的优越感。

  少有她能看上眼的人,除非那个人和她一样展现出让人不得不佩服的能力来,比如闻牧雪,哪怕闻牧雪是背靠市长闻正才能展现。否则的话?哼哼,她连一母所生的兄长都看不上,还能看得上一般人吗?

  除非那个人是特殊的,像唐斯彬那样特殊。

  因为体质的缘故,于之妍初中之后一直保持着跟异性的接触,哪怕是谈生意不得不进行握手这类的礼节都是点到即止,甚至是曾经亲昵的父亲也谨慎地保持距离。然后唐斯彬出现了,随即是一个意外,扑倒在他的怀里。

  好吧,他是不知道她体质的,但是接下来唐斯彬急切地将她送到了医务室,又等她恢复过来,这就不得了。这个人人都想逃避责任的年代,有这样的担当就很难得,更何况之后这个跟自己亲密接触过的男生已经锲而不舍,终于入了她的眼。

  然后越是了解他,越是觉得他好,任劳任怨细致入微,很有人味的一个男生。但是也正是这份了解,让她跟传闻中的他进行比较,就越觉得奇怪,睿智和口才于之妍并不缺,只是缺少跟他开口的勇气,不过,她终于开了口。

  这一开口,就让唐斯彬很尴尬,因为他自认在遇到来自未来的自己之前,人们口中的他就是真实的他。

  但是她回来了,她找到自己了,那一切都不同了。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时,同样也给了于之妍错误的判断。

  “你很好啊,身材好,人漂亮,更重要的是有才干。在你的身边,我才会不断地发现自己的不足,你所具备的才能,是我梦寐以求想要学习的。唔……准确的说,是大多数人需要学习的。”唐斯彬想了很久,最后当然是捡好的说。

  “就这样?”于之妍很不满意。

  唐斯彬挠了挠头:“唔,说认真的,我不觉得我有评判你的资格,无论从哪个方面你都做得比我好。胆量、决策力、执行力、交际能力,每一样你都可以做得很好,有时候我也会产生一些大男子主义地想法,凭什么一个比我年纪小的学妹,却有着我无法企及的成就。好吧,就算那些在你眼里只是启动梦想的开始,但是对于我来说一句是如梦似幻了。”

  “如果不是我姐鼓励我的话,可能我还是像传言中的我那样,闷着头读书,想象着毕业之后回去守着我爸那点家业,然后读书之余,跟大多数大学生一样去谈一场恋爱。谁都会做发财大梦,我也做。可是,我一直认为我做不到,我自认没那个能力,一直以为幻想永远停留在幻想,直到你的出现,让我看到了可能。我愿意跟你学习任何东西,不奢求做得跟你一样好,甚至一半都可以,至少让我能够感觉到我是有用的,可以给你们帮得上忙……”

  “停!”于之妍举起手掌打断唐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