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226章单手赴会与英雄多出屠狗辈
,凝耳倾听。他的耳力当然不如周东飞,但依旧比寻常人强了太多。里面,斗狗场的那个管理人员似乎在向人汇报情况——“卢哥,今天玩儿得还算不错。高加索吃了点药,发起疯来简直像头老虎,呵呵。很多人都买藏獒赢,所以咱们今天赚了百十万。”

  电话那边的“卢哥”,显然就是吕奉笙要找的卢德伟。不知道卢德伟说了些什么,这个管理员又说:“知道……好的……卢哥您放心,咱这条高加索好就好在说赢就赢、说败就败,而且即便败了却也能保证死不了,呵呵。要不然,也不值那三百万的天价了,呵呵!……好的,我知道,一定把高加索的伤养好。”

  一晚上赚了上百万,据说这样的场子每周一次。作为一个城市级的大混子,一年下来的收入显然非常可观。不过吕奉笙也听得出来,这样的比赛是参杂了阴谋手段的。给烈犬喂药,如同运动员比赛打兴奋剂。而可以预见,下次这头高加索再出来的时候,百分之九十的赌客都会押它获胜。但是呢,这个管理人员说了,“说败就败”。所以,到时候惨输的人又是一大批。

  十赌九骗,这很正常。

  不过,这条高加索烈犬却还真是个活宝贝。有了这条狗,简直就是斗狗场的一颗摇钱树。难怪卢德伟这么看中,而且千叮万嘱要求照料好这条狗。

  “卢哥您现在还在夜总会吗?……好,我这就去……”这管理员说罢,满意的挂了电话。今天的业绩不错,一会儿卢哥一高兴,指不定会赏点什么。哪怕不赏钱,让自己在夜总会里消遣一晚上也不错。皇后大道上的场子,里面的女人质量很高的。

  而吕奉笙却由此得知,那个卢德伟就在皇后大道上的夜总会里。找到他,不是什么难事。

  一个小时之后,吕奉笙手提一个黑色塑料袋,双手背在身后走进了那家夜总会。富丽堂皇,这是最简洁的一种形容方式。吕奉笙取过燕京那赫赫有名的天上人间,觉得档次也不比这里高出多少,更不是心怡的浣溪沙所能比拟。

  夜总会里面,一派萎靡气息。形形色色的男女,挥洒着激情、演绎着堕落、品味着沉沦。这里,有寻男女之欢的,有放纵high一把的,有嗑药的,有酗酒的,仿佛这里就是这座城市阴暗面的缩影。

  吧台前,一个彪形大汉拦住一个衣着暴露、但貌似清纯的女人,一边喝酒一边满意的看着眼前的一切。他很满意,因为在场所有的客人,都是来给他送钱的。在这个销金窟中,每个人的消费数额都不小。

  这个彪形大汉,就是卢德伟,一个彻头彻尾的草莽混子。从街头玩儿砍刀开始,历经了不少的腥风血雨、你争我夺。他饿过肚子,也夺过别人的饭碗;他被人玩儿过,也玩儿过更多的对手;他被人砍过,当然也砍过更多的人。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攀附上了闽粤大枭“黑龙”向延年。于是,在深川地下世界中,这个卢德伟异军突起,一步一步打下了这样一个家业。

  而他这样出身的混子,自然更加珍惜自己的地位和财富,就像天鹅爱惜自己的羽毛一样。

  今天,他的心情非常不错。刚才斗狗场向他汇报,一夜之间狂赚一百多万。斗狗场加夜总会,每年给他带来的收入没有一亿也有八千万。这个收入让他豢养着一批生猛爪牙之余,也拥有足够的实力去挥霍。

  嗯,他在乎钱,但更喜欢花钱——只要是花在自己身上。把钱花错了一分,他会心疼。但要是为了自己的享受,一夜之间扔出去百十万也不会心疼眨眼。极度吝啬和极度奢侈这两个极端的性格,在他身上完成了变态而扭曲的融合。这是暴发户的心态,也是苦尽甘来之后对人生的疯狂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