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平壤条约的签订
1895年11月5日上午10时整,中日和议第六轮会谈开始。11时40分,当李鸿章和伊藤分别代表本国在《平壤条约》上签字时,双方脸上都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平壤合约的主要内容有:
1.日本政府承认清政府为朝鲜“宗主国”;
2.中日两国同时从朝鲜撤兵,日后朝鲜若有变乱或重大事件,日本应先知会中国才能派兵。
3两国均不代朝鲜练兵。
合约中既不要求日本赔款,亦不要求日本废除日朝之间的《江华条约》,为以后日军再次侵朝埋下了祸根,不过也总算是中国签订的一个平等条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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