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农村权力结构
五、国家政权的下沉及其对乡村社会的影响
任何类型的组织建设,都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成本;二是必须有相应的组织队伍。在清代以前,中国社会具有一种独特的组织结构:一是正式领薪的官僚人数极少,据统计,9世纪末期,清朝中央政府官员2622人,地方官007人,武官7464人,共计约2000人,而当时全国人口已突破4亿,平均每名正式官员需治理7000余人。如以地方行政官员而论,这一比例则更悬殊。有人指出,世纪末,中国每一知县统治人数为0万人,而革命前的法国,每一地方行政官员统治的人口是000人。二是非正式的吏役群体数量庞大。清代除中央和省道级衙门的吏员不计外,仅县级衙门,就有“千县0万吏”之说。三是县以下乡绅自治。据张仲礼研究,9世纪中国乡绅总数逾百万。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一个由数万名官员,数十万名吏役和百万乡绅组成的上中下有机衔接的整合体。这样一种独特的组织方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成功地维系了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社会的整合。
与传统社会相比,国民党时期的官僚组织形态发生了显著变化。为了应付“内忧外患‘的大变局,国民党既不能象传统王朝那样“无为而治”,而传统文人士绅的衰亡,县以下的乡村自治已经破裂,在这种情势下,国民党如要实现社会各层次的整合和控制,唯有建立一个从中央直统到基层的金字塔式的巨型官僚机构。与历代王朝相比,国民党的确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据94年统计,国民党中央和省级公务员共计557万余人,另有公役、技工、警兵697余人(见下表)。这个时期县级公务员的实际人数有多少,未见综合统计。以99年推行“新县制”以后的县政府员额编制来推算,一个县政府直属机关公务员大约00人,附属机关公务员也大约00人,全国县级公务员总数当在60万人左右。若将中央、省、县公务员三者总计,则超过5万人,相当于清代文官总数的74倍有余。
表6-94年国民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公务员人数统计
公务员公役技士、警兵合计
中央机关27975256
省市机关246565097479722527
总计5577022764699255
资料来源:“中央机关实有员役人数”;(2)“各省市政府实有员役人数及其分析”,均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号6-490。
但是,5万公务员尚只填充了国民党整个官僚机构的上层部分。随着国民党政权由县而区,由区而乡,层层向下深入时,其公务员人数以几何级数增长。在99年“新县制”实施以前,县以下的正式官僚机构只到区一级,县区两级机构规模尚小,人员编制尚有限。自“新县制”推行后,官僚机构延伸到乡保,县以下基层公务员人数倍增。据942年的粗略估计,区一级干部约需6462人,乡镇一级干部约需6672人,保甲干部约需24090人,共计需要299224人。
如此庞大的基层社会组织群体,其数量已是清代乡绅的十余倍。任何社会组织都必须有相应的经济系统为其提供物质资源。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只需一定的农业税收即可供养数万名官员,而国民党时期,省以下政权的财政收入仍主要建立在传统农业税收的基础上,而同时期中国农业经济仍处于9世纪以前的发展水平。国家政权的财政需求剧增,显然与传统农业经济的承负能力不相适应。以湖北为例,据942年湖北省政府主席陈诚称,仅湖北一省实行“新县制”就需要52万干部,若每人每月薪俸十元,全省每年就要6000多万;若每人每月薪俸50元,全省每年就需要亿元。而942年湖北省的年财政收入仅200万元,支付一省行政人员的薪俸尚不敷远甚。就全国而论,据
任何类型的组织建设,都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必须有一定的组织成本;二是必须有相应的组织队伍。在清代以前,中国社会具有一种独特的组织结构:一是正式领薪的官僚人数极少,据统计,9世纪末期,清朝中央政府官员2622人,地方官007人,武官7464人,共计约2000人,而当时全国人口已突破4亿,平均每名正式官员需治理7000余人。如以地方行政官员而论,这一比例则更悬殊。有人指出,世纪末,中国每一知县统治人数为0万人,而革命前的法国,每一地方行政官员统治的人口是000人。二是非正式的吏役群体数量庞大。清代除中央和省道级衙门的吏员不计外,仅县级衙门,就有“千县0万吏”之说。三是县以下乡绅自治。据张仲礼研究,9世纪中国乡绅总数逾百万。中国传统社会就是一个由数万名官员,数十万名吏役和百万乡绅组成的上中下有机衔接的整合体。这样一种独特的组织方式,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成功地维系了一个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社会的整合。
与传统社会相比,国民党时期的官僚组织形态发生了显著变化。为了应付“内忧外患‘的大变局,国民党既不能象传统王朝那样“无为而治”,而传统文人士绅的衰亡,县以下的乡村自治已经破裂,在这种情势下,国民党如要实现社会各层次的整合和控制,唯有建立一个从中央直统到基层的金字塔式的巨型官僚机构。与历代王朝相比,国民党的确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据94年统计,国民党中央和省级公务员共计557万余人,另有公役、技工、警兵697余人(见下表)。这个时期县级公务员的实际人数有多少,未见综合统计。以99年推行“新县制”以后的县政府员额编制来推算,一个县政府直属机关公务员大约00人,附属机关公务员也大约00人,全国县级公务员总数当在60万人左右。若将中央、省、县公务员三者总计,则超过5万人,相当于清代文官总数的74倍有余。
表6-94年国民党中央和省市级机关公务员人数统计
公务员公役技士、警兵合计
中央机关27975256
省市机关246565097479722527
总计5577022764699255
资料来源:“中央机关实有员役人数”;(2)“各省市政府实有员役人数及其分析”,均藏于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号6-490。
但是,5万公务员尚只填充了国民党整个官僚机构的上层部分。随着国民党政权由县而区,由区而乡,层层向下深入时,其公务员人数以几何级数增长。在99年“新县制”实施以前,县以下的正式官僚机构只到区一级,县区两级机构规模尚小,人员编制尚有限。自“新县制”推行后,官僚机构延伸到乡保,县以下基层公务员人数倍增。据942年的粗略估计,区一级干部约需6462人,乡镇一级干部约需6672人,保甲干部约需24090人,共计需要299224人。
如此庞大的基层社会组织群体,其数量已是清代乡绅的十余倍。任何社会组织都必须有相应的经济系统为其提供物质资源。在中国封建社会,国家只需一定的农业税收即可供养数万名官员,而国民党时期,省以下政权的财政收入仍主要建立在传统农业税收的基础上,而同时期中国农业经济仍处于9世纪以前的发展水平。国家政权的财政需求剧增,显然与传统农业经济的承负能力不相适应。以湖北为例,据942年湖北省政府主席陈诚称,仅湖北一省实行“新县制”就需要52万干部,若每人每月薪俸十元,全省每年就要6000多万;若每人每月薪俸50元,全省每年就需要亿元。而942年湖北省的年财政收入仅200万元,支付一省行政人员的薪俸尚不敷远甚。就全国而论,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