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疯狂土改
劳动并较一般地主表现为好的个别地主”,可以“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45]
对于华东局的这一文件,**中央亦不能不表示赞同,并转发各地参考执行。它只是表示,“在实际执行上为免于疲劳群众和流于形式主义”,最好将“较一般地主表现为好的个别地主”一句,改为“表现较好的地主分子”,在同条末尾“得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一句后加“或免予管制”几个字。它说明,它之所以主张对地主要略给些希望,只是为了“更策略些”而已。[46]
然而,来自地方上的这种报告多了,**、**等人的法也很快就变过来了。只过了将近一年半,**中央就根本改变了在这一问题上的法。它并且开始修正原定地主劳动满5年、富农不剥削满年就可以给他们公民权的决定,[47]强调对地富恢复公民权利问题,“根据各地区不少地富的破坏活动及抗拒政府法令的行为,目前似不宜做统一的明文规定”,只可个别试点。[4]**后来甚至根本反对轻易给地富分子“摘帽子”。他表示说:“过去规定摘地主帽子一般是三、五年,现在来,恐怕要到三十到五十年。”**解释说:因为苏联过去是把地富都驱逐了,而我们没有这样做,还和地富在一起,因此如果界线划不清会很危险。。。
对于华东局的这一文件,**中央亦不能不表示赞同,并转发各地参考执行。它只是表示,“在实际执行上为免于疲劳群众和流于形式主义”,最好将“较一般地主表现为好的个别地主”一句,改为“表现较好的地主分子”,在同条末尾“得酌情缩短其管制期限”一句后加“或免予管制”几个字。它说明,它之所以主张对地主要略给些希望,只是为了“更策略些”而已。[46]
然而,来自地方上的这种报告多了,**、**等人的法也很快就变过来了。只过了将近一年半,**中央就根本改变了在这一问题上的法。它并且开始修正原定地主劳动满5年、富农不剥削满年就可以给他们公民权的决定,[47]强调对地富恢复公民权利问题,“根据各地区不少地富的破坏活动及抗拒政府法令的行为,目前似不宜做统一的明文规定”,只可个别试点。[4]**后来甚至根本反对轻易给地富分子“摘帽子”。他表示说:“过去规定摘地主帽子一般是三、五年,现在来,恐怕要到三十到五十年。”**解释说:因为苏联过去是把地富都驱逐了,而我们没有这样做,还和地富在一起,因此如果界线划不清会很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