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主阶层调查分析
�比较而言,“南方地主比华北的地主没落得更快,安徽及浙江的土地册档显示,各地的最大业主占田都在百亩以下。”[20]

  史志宏利用90年代和950年代多次对河北清苑县个村的调查,指出:这个村地主户均占地96亩,约为当地总户均占地水平的5倍;而人均占地则仅为6亩,约为总人均占地水平的7倍。作者指出:“考虑到当时低下的农业生产力水平(亩产粮食仅几十公斤),这样的占地规模差不多就是能够成为地主或富农的最低土地数量了。事实是,这个村也确实没有什么大地主,家里有几百亩地就是当地的大地主了。多数地主的土地都在200亩以下,不少人还不及百亩。”[2]

  黄道炫对东南地区土地占有情况的研究也显示,“东南地区乃至长江三角洲集中占有巨大规模土地的大地主很少,占有数十亩土地的中小地主占绝大多数”。如福建南平县地主占地最多,人均276亩;浙、皖、闽、苏南25个县略次,地主人均占地426亩;浙江76个县再次,地主人均占地796亩;福建66个县又次,地主人均占地747亩;浙江东阳区个村,地主人均占地仅9亩;福建古田、福州鼓山、沙县县,地主人均占地更只有2亩。[22]

  从日本人当年在中国所做的一些农村调查资料当中,也不难了解到这种情况。上述赵冈对华北45个村和苏南个村的统计资料,就来自于满铁。满铁的调查机构还对河南彰德县在村地主和不在村地主有过一个详细的调查。该调查显示,作为袁世凯的老家,他一度确曾拥有过数千亩土地,但早已在冯玉祥占领河南时被没收充公。其他大地主因战乱也不复存在。在彰德农村中,在村地主明显地表现为两头小,中间大,即一头是极少数拥有200亩以上土地的较大地主,一头是只有0亩左右土地的细小地主,大量的则是有着几十亩土地的小地主。而不在村地主,除极少数外,绝大多数都住在彰德县城0里范围内。他们所有土地多者三四十亩,少者二三十亩,甚或一二十亩。因为土地较少,因此他们中一些人往往会与佃户一同租佃更多的土地共同经营。[2]同样,日本天津驻屯军司令部冀东地区农村实态调查班当年对密云、平谷、遵化、玉田、临榆、乐亭6县25个村的调查也显示,那里的土地往往非常分散,大土地所有者极少,自耕农往往超过农户的一半以上,几乎很少有纯粹的地主。因为土地过少,一些农户既出租土地,又不得不自耕,[24]

  类似的调查统计在其他地方也很多。在西南,吕平登曾在90年代初期通过对四川省农村的深入研究,断定四川土地正日趋集中,军阀官僚正在形成一个拥有巨量土地的新兴的大地主阶级,旧的中小地主阶层及农民中间阶层之消失不可避免。[25]但将近20年后的950年底,**西南局有关机构对000余住蓉地主的调查却显示,虽然确有占地成千上万亩的大地主,如刘文辉、刘文彩、刘湘、潘文华等,但占地500亩以上者其实只有20余户,能够占地上万亩者也只有20余户,最大量的还是中小地主。而且,000余住蓉地主中只有将近四分之一占地在百亩以上,半数以上的地主占地都在00亩以下,将近200名地主占地仅在0亩上下,最少的还有占地仅06亩者。[26]

  上述资料可以得到四川省相当多县乡农村调查报告的佐证。如川东江津区对7个县、一个区、25个村的调查,以250亩以上为大地主,5亩以上为中地主,以下为小地主做了一个统计,说明大地主所占地主户数比例为%,中地主为%,小地主为555%。合川县找不到250亩以上的大地主,因此它把占田5亩以上都算为大地主,45亩以上算为中地主,以下为小地主来统计,结果0个乡这样的大地主才仅为6%,中地主为270%,小地主为564%。[27]达县罗江乡几个村的调查,“解放前最大的地主占有田四十多亩,最小的地主占有田四亩多,一般的地主占有田地十多亩”。[2]广汉县调查,有地在0亩以上的地主00多户,但超过0亩者仅户。20户地主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