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一样关心着她、爱护着她。玉芳也象对待自己的长兄一样尊重朝旭,关心朝旭。经常到朝旭的房间帮她料理家务。朝旭也在工作之余和她一起说说话,帮她修改诗文。

  玉芳和朝旭的来往,虽不是那么非常亲密、出双入对,可也看得出他俩关系非同一般。深圳是一个开放的城市,象朝旭那风流不用千金买的仪表,又这样有钱有地位的民营企业家,带小姐进出餐厅、舞厅、大大方方的包二奶是不足为奇的。因此,别人也不怎么看重,反觉得他们非常和谐、般配。可是,公司不少职员又觉得这是一对奇异的“情人”。朝旭从不将玉芳留宿,玉芳每次到朝旭房间都大开城门,干这干那,做完事就走了。连程总有几次陪客人要玉芳参加都被朝旭拒绝说:“小孩子不要惯了她。”弄得程总摸不着头脑。

  程总有一次和朝旭开玩笑说:“朝总哪!要让你看得上的姑娘是很难的呀!玉芳对你这样好,如果有一天,我辞退她你会同意吗?”

  朝旭平静地说:“她如果表现不好,您完全可以辞退,根本无需征求我的意见。卿卿我我,企业就没有章法。”

  程总笑道:“你舍得?”

  朝旭醒悟道:“唉――!程总您误会了,我很喜欢玉芳,但我只把她当小妹妹看待,她也很尊重我,就这样。”

  程总说:“啊――!原来是这样,这个女孩子很不错,要是能……”

  朝旭果断地说:“不可能,俗话说:患难之交不能忘,糟糠之妻不下堂,您也知道我和凤玲的感情是谁也取代不了的。我只希望玉芳她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将来有一个好的归宿,不让她流向社会。”

  程总赶忙说:“好好!我们帮帮她!不过,你们这种关系,公司很多员工好象并不清楚,有几个很不错的年青人想打她的主意,看到你都不敢拢边了。”

  朝旭笑道:“是么?有机会您可以给他们解释解释,有那合适的,不防先让我这做兄长的先过过目,不过玉芳眼光蛮高哪!”

  当时,朝旭话虽那么说,可心里仍不免总惦记着她,自已也一直没有到哪里真的去“过过目”,玉芳除了和朝旭走走以外,也从来不和任何男士交往。朝旭参加宴会,总示意办公室主任给玉芳捎点儿好吃的,久而久之,办公室主任也领会朝旭的意思了,玉芳也知道这是朝旭的意思。朝旭除了不带玉芳出差,平时,只要有闲遐,他俩就到公园逛逛或咖啡厅坐坐……。

  朝旭幸福地回忆着,反复地拿着玉芳的照片盯着,怎么也觉得看不够,又将信从头至尾字斟句酌地看起来――

  旭哥:

  真对不起,小妹我不辞而别了。您去楚云的日子里,我才感到自己过去对您的默然承诺是那么的幼稚和苍白无力。您走后,我象失去了什么似的,心里空荡荡的,终日六神无主,见不到您,似有度日如年的感觉。这难道是兄妹之情的反应吗?不!我担心控制不住自己,做出违背您意愿的事来,唯恐发展到十分糟糕,以至不可收拾的地步,那样对您的伤害太大了。这,就是我选择离开的缘由,恕小妹无礼,还请您原谅!

  深圳,是一个可爱的,我终身难忘的美丽城市。她,不是因为开放的、现代的繁荣使我留连,而是因为有您在那儿才令我神望。在我的心中,深圳因为有了您才显得珍贵、有吸引力,深圳是朝旭的代名词,朝旭就是深圳,深圳就是朝旭。从今以后,我将永远是这样的感觉。

  旭,我好思念你,我好后悔离开你,我失掉了一位良师、挚友、仁兄,我的抉择是痛苦的。回想近一年的时间和您想处的日子里,我觉得好幸福、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