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sp; 朝旭在华宇房地产公司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的能力,人品,以及他那风度翩翩的气质,特别是在华宇公司的贡献,给员工的形象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因工作关系,何玉芳与朝旭的接触也很频繁,她对朝旭在内心的评价又更深一层,觉得他“骨子里的成色”沌极了。远离家庭的朝旭,在工作之余也很愿意和她说说话。朝旭持重、幽默的言谈举止,常常使她心驰神往,每每与之接触后,时常心问口,“世间竟有如此优秀的男人?”她为有朝旭这样的上司感到欣喜,又为朝旭不能和她时时在一起而忧伤。特别是八小时以后,独自回到单身宿舍,未进家门先站在阳台,眺望公司那栋白色的高级职员住宅楼,很希望朝旭也出现在阳台上。
“他,还没下班……”玉芳时常这样心里默念着,多次眺望着,虽然百次难碰到一次,可她从没灰过心,每次只到实在看不到他,才想到开自己的房门。
朝旭是一个多面手,自幼喜欢音乐和声乐,不但歌唱得好,二胡也不亚于科班,也善于调剂自己的精神生活。哪怕工作再繁忙,仍注意身体的保健,和员工们玩排球,蓝球、桌球,照玩不误。如果有段时间空闲较多,他便操起二胡尽情的演奏,从他的琴声可以悟出他的心情。尤其是玉芳,简直对他的喜怒哀乐了如指掌,她观察他非常仔细。
朝旭工作繁忙,有时操琴演奏,只是作为一种放松的精神调剂,而八小时以后的她,远离家乡,显得十分地孤独、寂寞,常常心意谙然的坐在桌边,拿起笔来想写点什么,往往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怎么也不如意,后来也联成了几句。
她怀揣着这几句诗,几次踱步在白楼下犹豫再三,就是迈不开上白楼梯子的脚步。
朝旭是个事业型的男人。虽然,他对玉芳感觉极好,但终不敢越雷池一步。他那双智慧的眼睛,对貌似正常,而心属乎已的玉芳,早就留意到了。看人处事,有自己独到之处的他,隐隐也察觉到玉芳对他,既便在某些细小事情上流露出来的关心,几近初恋时的凤玲。虽然每次都泰然处之,可心里也与常人一样,有一股不可抗拒的热浪在浑身沸腾。当一想到美丽贤良的凤玲,可爱的小斌斌,那热量就自然而然的冷却下来了。但是,一进到办公室,玉芳春风桃花般飘然而至时,朝旭又无论如何止不住那摇曳的心襟。他有时想:人啊!人!怎么不能分身,何不也来个“一截赠殴美,一截还东国”呢?
玉芳知道,朝旭晚饭半小时后有个散步的习惯。平时,她总是坐在窗前,默默地、目不转睛地看着朝旭从那白楼下去,悠然地走在林荫道上,直到他完成散步的全过程回到白楼,玉芳才去做她应该做的事。这天,她吃过晚餐,便匆匆回房梳洗打扮后,揣着诗稿,似乎不经意的也来到朝旭散步的地方溜哒着。街道上的行人车辆,路边景色,她视而不见,只是时而往白楼方向看看,时而摸一下口袋里的诗稿,走没多远又返回出发点,再又回头漫步走着。她今天象是下了很大决心,要单独会会心中的他。
好,很好!朝旭穿着一身雪白的休闲装,走下白楼,出了院门,迈着她熟悉的那种特有的制式步伐,宛如一朵洁净的白云,乘着薰人的春风向这边飘来。嗬!他那身后隐隐约约一道道是什么?象是一帘潇洒的瀑布,不!那是一束灿烂的霞光,一团燎燃的烈焰,象是要把这圣洁爱冶炼成放射出万丈光芒的灯塔。玉芳心里好激动,好激动,她拍拍自己的胸口,暗暗地说:“不要紧张,不要喜形于色。”脚步放慢了,腿还微微有点颤。
朝旭大步来到了她的背后,一见玉芳,笑道:“嗬――!小何,你也在散步啊!”
玉芳脸热热的,她莞尔一笑,说:“朝总您好!”
朝旭笑逐颜开地说:“你也好哇!”
“他,还没下班……”玉芳时常这样心里默念着,多次眺望着,虽然百次难碰到一次,可她从没灰过心,每次只到实在看不到他,才想到开自己的房门。
朝旭是一个多面手,自幼喜欢音乐和声乐,不但歌唱得好,二胡也不亚于科班,也善于调剂自己的精神生活。哪怕工作再繁忙,仍注意身体的保健,和员工们玩排球,蓝球、桌球,照玩不误。如果有段时间空闲较多,他便操起二胡尽情的演奏,从他的琴声可以悟出他的心情。尤其是玉芳,简直对他的喜怒哀乐了如指掌,她观察他非常仔细。
朝旭工作繁忙,有时操琴演奏,只是作为一种放松的精神调剂,而八小时以后的她,远离家乡,显得十分地孤独、寂寞,常常心意谙然的坐在桌边,拿起笔来想写点什么,往往写了又撕,撕了又写,怎么也不如意,后来也联成了几句。
她怀揣着这几句诗,几次踱步在白楼下犹豫再三,就是迈不开上白楼梯子的脚步。
朝旭是个事业型的男人。虽然,他对玉芳感觉极好,但终不敢越雷池一步。他那双智慧的眼睛,对貌似正常,而心属乎已的玉芳,早就留意到了。看人处事,有自己独到之处的他,隐隐也察觉到玉芳对他,既便在某些细小事情上流露出来的关心,几近初恋时的凤玲。虽然每次都泰然处之,可心里也与常人一样,有一股不可抗拒的热浪在浑身沸腾。当一想到美丽贤良的凤玲,可爱的小斌斌,那热量就自然而然的冷却下来了。但是,一进到办公室,玉芳春风桃花般飘然而至时,朝旭又无论如何止不住那摇曳的心襟。他有时想:人啊!人!怎么不能分身,何不也来个“一截赠殴美,一截还东国”呢?
玉芳知道,朝旭晚饭半小时后有个散步的习惯。平时,她总是坐在窗前,默默地、目不转睛地看着朝旭从那白楼下去,悠然地走在林荫道上,直到他完成散步的全过程回到白楼,玉芳才去做她应该做的事。这天,她吃过晚餐,便匆匆回房梳洗打扮后,揣着诗稿,似乎不经意的也来到朝旭散步的地方溜哒着。街道上的行人车辆,路边景色,她视而不见,只是时而往白楼方向看看,时而摸一下口袋里的诗稿,走没多远又返回出发点,再又回头漫步走着。她今天象是下了很大决心,要单独会会心中的他。
好,很好!朝旭穿着一身雪白的休闲装,走下白楼,出了院门,迈着她熟悉的那种特有的制式步伐,宛如一朵洁净的白云,乘着薰人的春风向这边飘来。嗬!他那身后隐隐约约一道道是什么?象是一帘潇洒的瀑布,不!那是一束灿烂的霞光,一团燎燃的烈焰,象是要把这圣洁爱冶炼成放射出万丈光芒的灯塔。玉芳心里好激动,好激动,她拍拍自己的胸口,暗暗地说:“不要紧张,不要喜形于色。”脚步放慢了,腿还微微有点颤。
朝旭大步来到了她的背后,一见玉芳,笑道:“嗬――!小何,你也在散步啊!”
玉芳脸热热的,她莞尔一笑,说:“朝总您好!”
朝旭笑逐颜开地说:“你也好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