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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掘人才。

  此时,他看着这个女孩。觉得眼熟。是10岁时的自己。只是,她单纯些,也笨拙些。

  10岁,又是女孩,已经过了最合适的年龄。可是,另一方面,她天生灵敏异常。狡黠,可以从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看出来。闯进雷区,活着出来,如果是运气,那她就是最受上帝眷顾的人。 是好材料。

  可是,好材料,还需花大把时间和金钱来磨。到底值不值得,他下不了定论。

  ***********  雏没有再回家。首领说会派人通知阿妈与弟弟,她,留在这。

  生活变得不一样。

  她得学很多东西。武器。冷的武器,刀,不仅要会使用,还要会制作。钢制的,可以是武器,竹子,削尖来,同样锋利无比。要学会在近身搏击的时候,把刀尖刺进敌人的心脏,或割断他们的喉咙。

  热的武器,枪,要从每一个零部件开始学习,装了拆,拆了装,装进弹药,拉栓上膛,命中目标。

  “最厉害的武器,根本不在这里。”

  这是另一个孩子教她的。他甚至比她还要小。他们在枪房认识的第一天,他对她,这么说。

  而那个孩子,她不久后见他时,他刚结果了一个俘虏,正把铅笔从尸体的后脑拔出。削尖的笔头,滴着艳红的鲜血。

  他见到她,笑着打招呼:“嗨。”她也说:嗨。

  他走后,她踱到那具尸体旁边,俯身,拨开毛发,仔细观察那致命的伤口。坚硬异常的脑壳下方,与脊椎的连接处,唯一的一处软骨,刺出一个血窟窿,冒着汩汩血腥。

  女孩子的肌理,缓慢刻进嗜血的基因。然而,面对学校,她始终望而却步。

  镇上唯一的一所与英国联合办学的子弟学校,原本,只接收当地的白人孩子。首领说:“雏,你得去上学。”她服从命令,却并不乐意,上课打瞌睡。

  周末,她坐半小时的轮渡,回到本营。首领把她叫到书房。

  他在练字。

  毛笔字,挥毫泼墨。

  雏已经知道,隔着山,隔着水,对面的国家……首领喝他们的茶,写他们的字。” “为什么在学校不好好念书?”  他说话,将她飞远的思绪拉回。

  “念书,没有用。”她回答。

  首领对她好,她已经开始骄纵,却不自知。3

  “过来。”

  首领说。

  她过去。首领坐在木椅上,她站在他身旁,他摩挲她发顶,眼睛与她平视。

  “念书很有用。”  “……”  “你要学会外国话。中文,英文,法文。学会,学好,还要说得地道。”

  她不明白。于是他换个方式,循循善诱:“知道炸弹吗?知道雷吗?”  她点头。

  “喜欢吗?”

  她点点头,想到阿爸被炸得粉身碎骨的样子,又摇头。 “数学,物理,化学,你要学,要掌握。学好了,你做的雷,炸死敌人。学不好,死的就是自己。” 她的眼神说她已经明白了。于是,他把手从她细软的发顶拿下来。

  “好了,出去吧。以后上课,别再打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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