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欣喜若狂
禁”,曾规定携带铜钱五贯以上出境者就要被判处死刑。后来边境形势紧张,刑罚加剧,规定携带铜钱出西北边境一贯以上者就要处死。“钱禁”涉及了各个地区,包括京师。

  然而数国财政都需要大宋钱币,在这种大环境下大宋铜钱更加奇货可居,便是连同官员也是不惜挺而走险,向国外走私铜钱。所以铜钱仍然源源不断地流出宋代的国土,“钱禁”还是失|禁了。

  古代所谓的船料是一艘船可以载人、物之容积。一料是十立方尺(宋)。而一料容积之载重,则依货物之比重而定。船料可由船长、船宽及舱深的乘积估计求得。

  这两艘货船都是千余料的大船,共从上面搜得两千料的铜锭,按后世的计算方法,三十五料为一立方,两千料的约为五十七立方,按铜的比重8.9来算,这两艘货船上的铜重约五百零七吨,按后世的计算方法,宋钱每个四克重,这五百零七吨铜锭去掉火耗再加入铅锡,保守的估计可以铸造出十二万五千贯的铜钱。

  大宋缺钱,说的再明白些就是缺铜。而且铜价比铜钱本身更值钱,在铜价差的厚利驱使下,商人们设法绕过了海禁,贩卖铜钱、铜器、铜锭到海外,这才让乐大人抓个现行。

  大宋有律,犯“铜禁”十斤乃至十斤以上者,都要受杖刑,并刺配到千里以外的牢城。

  两千料的铜锭!

  这可是惊天大案啊,难怪乐大人会笑的合不拢嘴,自己正琢磨着怎么控制住杭州湾这条黄金水道,那边便是有人给自己送上这么好的一个理由,真是瞌睡来了有人送帎头。

  回到杭州水军营寨,乐大人开始写奏疏,上报朝廷,上报两浙路帅府,上报兵马都监,至于杭州府衙,乐大人便略过了。奏疏上的内容很简单也很明了,有不法商人贩卖铜锭、铜器出海,甚至秀州水军为走私船只护航。

  写完,乐大人便着急脚递送到京城。同时,与乐大人奏疏一同送去的,还有写给嘉王赵楷的私信,在信中,乐大人继续鼓吹将杭、秀、越三家水军合为一家的好处。

  大宋钱荒的问题由始至终困扰着宋代的每一任统治者,为了缓解“钱荒”问题,宋代政府可谓殚精竭虑。仁宗时期,在西北发行铁钱;现下,蔡京又推行了夹锡钱,含铜只有一半多些,其余为黑锡和白锡,而且还规定要当两个铜钱用,除此外还发行过当十的大钱,当十的大钱实际上只相当于两个小钱的用铜量,这些钱币发行后,却造成了实际上的钱币贬值。

  出海贩卖铜锭、铜器是什么罪,这与卖国罪没有什么区别了!

  乐大人越界执法怎么了?抓了越州水军又怎么了?现在整个两浙路官场有谁敢说乐大人越界执法?谁敢抨击乐大人,谁就是不法商人的同伙,谁就是大宋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