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口
;那年,他绝对不是最优秀的,甚至比不上其他早早被淘汰的选手,但,他却是热度最高的。

  直到现在,即便他成为影帝,成为超一线,这件事依然是他最大的黑点,稍微提点边角料,都能粉黑大战三百回合。

  别人不清楚,但陆行云知道,那个时候,他根本没粉,网络为他发声的粉,不过都是公司雇来的水军。

  小姑娘差不多在节目刚播出时,就开始关注他,态度十分狂热,反而是他大红大紫以后,才慢慢地正常起来。

  陆行云开始回想当年的他,不禁好奇,哪里值得喜欢?

  他完全想不到。

  但陆行云觉得,小姑娘应该是真喜欢他。

  从一开始,到现在,喜欢了整整十年。

  他失意时,会思考,还有人喜欢我。

  比如她。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小姑娘不仅仅是他的本命,也是他的精神支柱,至少是之一。

  但这一切,在昨晚,被那条微博和回复打败了。

  ——

  想到这里,陆行云的肠胃突然搅动,疼得他快站不稳,单手撑住料理台,太阳穴也突突地跳起来,似乎要刺穿皮肤。

  砂锅已经白烟滚滚,不停发出响声。

  陆行云没管它,拧着眉头,扛着疼,继续思考。

  那条微博和回复没半点问题,他很清楚。

  喜欢是一件很虚无缥缈的事。

  从一而终这个词只存在完美的童话中。

  而生活,只是一颗毒苹果,外表鲜艳,内里肮脏。

  十年,已经足够漫长,足够让人对一个人或一件事生厌。

  再说,喜欢能分成很多份,再分给很多人。

  尤其是像他们这些艺人,粉丝来来又去去。今天可以喜欢你,明天也能喜欢你的对家。

  这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

  他明明最清楚,却从没设想在小姑娘身上。

  或者说,小姑娘对他的喜欢原始,又漫长,让他忽略了这件事的存在。

  现在,它猝不及防地来了。

  ——

  陆行云的额前已经出了一层细汗。他闭眼,再睁开,眸底闪烁的复杂全没了,只剩下一片漆黑。

  砂锅里面不停地传出咕噜咕噜声,粥不停地漫出来,滴在火中,发出更大的声音,更难闻的味道。

  陆行云缓了几秒,伸手去揭砂锅盖,被高温烫得缩了下。

  脑子清明了刹那。

  他慢吞吞地立直身体,盯着滚烫的砂锅盖,走神了半秒,眼睫闪了闪,缓慢地伸手,捏住盖子,慢动作地放在料理台。

  松开的刹那,陆行云动了动指尖,抬起手,漆黑瞳仁盯着烫得通红的指尖,眼神直勾勾,像是彻底放空。

  过了好一会,他转了转眼珠,看向跳动的火苗,近乎失神地探出手,指尖即将触到那份可以令他头脑清醒的热度时。

  耳边传来模糊的门铃声,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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