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
目。

  毕竟嘛, 合唱还是需要花点时间的。

  对何世箴这种, 报个体育项目都要捡了个“最省时间”的人来说。合唱不光是耗费体力, 还耗费精力与时间。

  乔麦麦看着何世箴额上的细密汗珠,有些不确定地问:“我的伴奏带出了点问题, 需要两人合唱。你能不能——”

  “可以。”何世箴很快地说道。

  乔麦麦:“……我话都没说完, 你知道我要干嘛?”

  何世箴莞尔:“你那首歌本来就是双人合唱。我还劝过你, 这歌一个人唱难度有点大。既然你说伴奏带出了问题,那就很有可能是成了二人重唱版本。不过,我倒是很好奇, 你怎么没找了庞泽来合唱。”

  原本庞泽就需要给乔麦麦配唱。如果找庞泽的话,更为方便一些。

  乔麦麦嘿嘿一笑:“这不是你唱歌好听嘛。”

  实际上。

  是找庞泽合唱没办法完成任务。

  反正何世箴来都来了,直接撞到枪口上。那就找他最合适了。

  而且。乔麦麦知道庞泽的性格不适合站在最耀眼的地方。那样他会紧张,完成度不好。

  不过很显然,何世箴很满意乔麦麦的回答。

  “也就你觉得好听而已。”他眉梢眼角都是温和笑意:“旁人都没听过我唱歌。”

  乔麦麦奇了:“不至于吧。你不是挺爱唱歌的吗。”

  他们两个人的卧室挨着。

  所以,何世箴在卧室或者是浴室里面哼着歌的时候,她都听过。

  他的声音很特别。

  清冽幽远,辨识度非常高。即便是轻轻缓缓的只哼着简单音符,也能让人瞬间心静下来。

  有时候乔麦麦偶尔失眠了。还能听着隔壁他哼着的不成调的曲子入睡。

  何世箴:“并非如此。旁人没听过。”

  乔麦麦惊讶地点点头。

  但转念一想。

  他这么“节约时间的”一个人,懒得在外面唱歌也是有的。

  二人临分别前。

  乔麦麦都道了再见打算转身回教室了。却被何世箴出声喊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