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他敢肯定,赫连诛已经知道了那句“不可近女”的批语的内情。

  坐在宝座上的赫连诛,一直在看着他,用那种饱含深意的眼神。

  分明是先王和太后的亲生孩子,他却一点都不像这两个人。他比先王更决绝,更狠心无情,比太后更疯狂,更歇斯底里。

  也是,这两个狠人生出来的孩子,能有什么好的?自然是比他们两个都还要狠。

  大巫没由来地觉得有些冷,他抱紧胳膊,长舒了一口气。

  还有一个人,还有一个人的出现,也让他觉得无比害怕。

  庄仙。

  庄仙第一次出现在鏖兀朝堂上的时候——他是指庄仙二十来岁,先王还在的时候,那时候还没有万岁宫,尚京皇宫是后来才营建的,当时他们在皇帐里上朝。

  那时候他就是大巫了。尽管他才二十岁,但他第一眼看见庄仙时,就知道,这个读书人不好惹。

  后来的事情证实,果真如此。

  庄仙一来,便撺掇着先王改制,照着梁国来改,改得整个鏖兀大变了样。庄仙简直要翻了鏖兀的天,谈笑之间,就定了朝中官员的生生死死。

  当然,改制的事情,大巫自己也有参与。

  在先王的安排下,大巫与庄仙见了面,庄仙花费一个昼夜的时间,说服大巫帮他改制。

  那一个昼夜,大巫透过烛光,在庄仙发亮的双眼里,看见了一个全新的、无比强盛的鏖兀。

  做大巫,常年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波澜不惊的湖泊,庄仙是那个投下石块的人。

  所以他也被庄仙撺掇着,参与了改制,也是他这位大巫,在议论纷纷之中,开了神职参政的前例。

  先王、庄仙,还有他,或许曾经也是最稳固的联盟,在改制这条路上,一往无前,所向披靡。

  大巫以双手掩面,他忍不住想起今日上朝时,庄仙挤开胡哲瀚的场景。

  和以前一模一样,分毫不差。

  有无数次的朝会,都是那样,先王坐在上面,他和庄仙站在下面。

  但是事情很快就变了。

  大巫本以为自己是鏖兀里、除了大王、地位最高的人,毕竟他在鏖兀代表了天意,代表了天神阿苏陆。

  他尽全力协助庄仙改制,但他绝没有想到,庄仙最终会将改制的矛头指向他。

  庄仙想把鏖兀的巫师都给废了,首当其冲的自然就是他这个巫师头头。

  庄仙甚至没有同他提过一句,就要在朝会上废了他。

  庄仙当然总是这样,什么都不在乎,什么都不管不顾。在废除大巫之后,他还想让这个大巫帮他劝服其他部落的巫师。

  他同先王、同庄仙大吵一架,重新做回自己不参政的大巫。

  尽管后来先王劝下了庄仙,力保巫师职位,让巫师成为最后一个鏖兀传统的职位,他也下定决心,再不掺和他们的事情。

  但是很快,先王与庄仙也分道扬镳了。

  先王变得暴戾多疑,对梁人厌恶至极,庄仙则保持着自己不肯低头的秉性,准备去其他部落,另谋出路。

  先王实在是多疑,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