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队作战的行动,我们被人知之甚少。所以,特种空勤团的人放出话来,如果开始联合行动的话,他们要么单干,要么和澳大利亚特种空勤团一起行动,根本就没有把我们放在眼里。”

  “我们在坎大哈的营地待命,一呆就是两个星期。阿富汗的冬天非常寒冷,刺骨的北风,好像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因为战争的原因,吃的也不好,食品供给十分缺乏,而且唯一的肉类是羊肉,膻味极重的那种,吃那种羊肉,会让你连昨天的晚饭都吐出来,乌尔都语对于我们好像是一种嘈杂的咒语,听当地人说话我都会有一种头痛欲裂的感觉。但这都不算什么,对于我们来说,最煎熬的,是漫长而毫无消息的等待。别的国家的部队多多少少都参加了一些行动,唯独我们,一直在待命。我们当中的每个人,都显示出了不同程度的焦躁不安,而同时,也有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幸运感,好像就这样一直到战争结束,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而蒂姆,一直保持着他的乐天派,和每个人说着自己要带一只阿富汗羊回魁北克老家的笑话。只有一次,他在和我站岗时,望着营地上空,那令人目眩神迷的星空,抽着烟问我:‘博迪,你说这场战争,我们跨越了整个太平洋,离家几千里之外,和一群说话我们完全听不懂的人打仗,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无法回答他,因为我从来不问自己为何而战,因为我觉得所有的理由都像我父母离婚的理由一样可笑。我爸只是告诉我她回家看看,你长大了就懂了,女人总是想要回家的。他就像糊弄一个三岁孩子一样地轻描淡写地跟我说。所以从那以后,我就不再相信什么理由,不管是正义的,还是非正义的,都是要用死人来证明对错的,如果真的说要为什么而战,我是为我自己,为我活着而战。”

  “我记得我当时说我没有家,军队就是我的家,你就是我的兄弟,我只想让我们活着回家。”

  “蒂姆笑了笑,他一反常态地没有聊起要给我介绍他的表妹,而说他最想的,就是回家退伍,娶一个自己一见钟情的姑娘,然后生一堆小蒂姆,要六个,我要组建一支蒂姆冰球队。他笑着说道,都是卷毛,有着人见人爱的烟色眼睛,还说要去看rodstewart的演唱会,我可是他的头号歌迷,或者让我的孩子组建一支乐队,反正要生六个。说着说着,他突然说了句脏话,然后就哭了。”

  “我从没有见过他这样,我以为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我想说句笑话,但是我什么也说不出来,我只能站在那里,看着他默默地擦干眼泪。他问我,自己是不是很丢人?我说我也哭过,在离开加拿大的那一晚,我觉得那时我就像是一个孤儿,但是他救了我。”

  “蒂姆看着我,说了一番话,我到现在都能清楚地记得,他说话时的语气,黑暗中传来的凄厉的北风呼啸的声音,还有他身后城市模糊的剪影,以及那一片无语而璀璨的星空。”

  “如果你被俘虏,被审讯折磨,被一枪打死,被人用刀子捅死,或者踩上地雷被炸死,总之你死了,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你曾经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除了那些在魁北克的某个晚上,某个不知名的酒馆的电视机前,看着冰球比赛的人们,他们也许在中场休息的时候,会不经意地问起,你还记得那个叫蒂姆的男孩吗,嗯,他咋地了?死了吧?我想.是不是?问问休,也许他知道。那个人隔着长长的吧台,大声地喊道,休,你知道吗?那个叫蒂姆的男孩?一头卷发的那个?爱唱歌爱打冰球的那个?这时,那个留着土耳其式大胡子的酒保,会不在意的摊摊手,做个他不知道或者是确认的手势。然后那帮喝酒的人互相点点头说,他大概是死了。如此这般,直到没有人再提起你的名字,直到没有人,再记得你曾经在此时此刻的异国他乡。”

  “没有人再会记得你,在这异国他乡。蒂姆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