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朱大天王
�事,舵手根据风雨变幻,控制好风帆,也是船只能够正常航行的必要条件。

  两周岁的孩子,就被军队给带走了,这个秘密,李家从来没有对外界宣称过,知道的人少之又少。林可欣和戴梦瑶在认识李天羽之前,就是闺中密友,自己的宝贝儿子被带走了,可以想象得到林可欣心中的滋味儿。她们的悄悄话,恰好被朱重午给听到了,他激动呀,羡慕呀,嫉妒呀,脑海中深深地烙下了“李傲风”的名字。

  现如今,李天羽掌舵,李傲风是不是也回归了?不认识李傲风,更是没有见过李傲风,但是朱重午从年龄上推算,也觉得李傲风就是李天羽的儿子。要真的是那样,白朗跟李傲风来抢女人,不亚于以卵击石。没有直接告诉白朗,他是不想让白朗有太大的精神压力,再就是他这样的想法,显得有些神经质了。他是朱大天王,是江南黑道的扛把子,就连狂人社的楚狂人、大青衣、小红袍,提起他朱大天王,也要忌惮三分。

  要是让人知道他惧怕一个青年,势必会给社团带来相当严重的影响。周围的黑帮组织,都虎视眈眈地望着他,只要他稍微有点儿松懈,他们就会扑过来咬上一口。挺着,扛着,他是朱大天王。

  还有至关重要的一点,眼前的这个青年有着一张清秀的面孔,头发微有些凌乱,是从南丰大学毕业的,所有的资料都没有任何的问题,皮肤白嫩,又怎么能是在部队中磨练出来的人呢?在李傲风喝酒夹菜的时候,朱重午特意看了看李傲风的食指,根本就没有老茧。

  要知道,在特种部队出来的人,浑身上下都是铮铮铁骨。经常扣动扳机的缘故,手指更是结着老茧,这是任何人没法儿抹去的印痕。但是,李傲风没有……朱重午用力揉了揉太阳,莫非真的是自己太过神经质了?这是年青人的天下,可能他是真的老了。

  龙啸天在滨江市也算是有些实力,点提了龙啸天,但愿他能够有所觉悟,看出李傲风的狼子野心,干掉李傲风。这是龙啸天和李傲风间的战争,朱重午喜欢这种坐山观虎斗的方式。要是有条件,捧着爆米花筒和一杯百事可乐,他不介意就这么坐着欣赏下去,直到退场。

  谁死,他都是赢家。

  同时,他也可以通过龙啸天,来好好看看李傲风的手段。

  只是希望白朗能忍住,别冲动,不要打乱了他的计划。

  “爹地,我来了。”一个戴着棒球帽的女孩子跑了进来。

  乌黑的长发柔顺的披散在肩膀上,她的脸蛋清秀可人,眼眸又黑又亮,眼睫毛很长。脸蛋漂亮极了,就像是一个瓷娃娃。更震慑人的是,她的身体差不多有一米七六,腿长也得有一米一三,上比例为64%,这正是日本中常说的八头身,有界林志玲之称的波多野结衣,还有爆火的雨宫琴音都是这样的美女。

  按理说,你个子高就高了呗?她竟然还穿了一双褐色的细高跟鞋,在汤味轩二楼的大厅中,比大多数的男人都要高一头。见到她上来了,原本站在朱重午身后的保镖,都连忙低垂下了头,或者是将脸转到了别处,就连激动不已的白朗都连忙站起身子,陪笑道:“大小姐来了,干爹,我有事情,先走了。”

  “白朗,你什么意思嘛,你是在逃避本大小姐,是不是?”那女孩子一点儿也不惯着白朗,一把将白朗给推坐在了椅子上,大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向人家苏美人儿求婚,遭到了人家的拒绝,我过来就是想帮你出出主意的。你可倒好,看来是不想再追求苏美人儿了呀?”

  白朗是个风度翩翩、有气质,有头脑的青年,这样的男人在滨江市的社会圈中,可是相当受欢迎的。管你是什么俱乐部,或者是什么酒吧,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