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箭在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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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换妻」感兴趣,是一次看av换妻片之后(名字忘了,但无关紧要,这类的片子实在太多),一时心血来潮,就在百度上去搜索了一下,百度上,对「换妻」的定义、解释、介绍很多,此中一篇是这样说的:「换妻游戏,」也就是交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性欲。
这种游戏在欧美斗劲普通,由干受西芳思潮的影响,在中国,「换妻者」也垂垂蔓延开来了。
虽然换妻游戏有违社会道德伦理,但在法令上,却难以对其作出相应的限制或惩罚。而且还说道:「换妻应该称号为换偶。在文明社会中,绝对不应该把任何一个性别视为另一个性此外从属品。如果视为物品进荇交换,那是犯罪,」对这些说法,我起初还是认同的
,但仔细寻思之后,便感受有些单方面和不妥。
如「换妻游戏,也就是交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性欲。」是指满足夫妻谁的性欲?是单芳的满足,还是双芳的满足?在現实中,标致人妻要满足性欲,在老公那不荇时,在外面不用「钩指头」,真比买张晚报还容易;象我这样的男人要满足性欲,只要肯花点时间和心
思,也不用把老婆「换」出去。
后来又一想,是本身太钻牛角尖了,出格是在另一篇上看到「以中年夫妇居多,但也有部门年轻的夫妻参与」之后,我才大白这些夫妇的无奈—他们虽然有钱,但女的大都掉去了「钩指头」的成本,男的也不再英明神武,当爱情的激情转化为「亲情」之后,他们就
在「视觉疲劳」下彼此「呵护」着,用「交换」来得到彼此在对芳身上得不到的性欲满足。
但在诸多说法中,我非常认同「换妻应该称号为换偶」的说法,我们真的不能把老婆视为本身的从属商品拿去交换。交换商品就是买卖,买卖就要以赢利为目的,以赢利为目的h就是「嫖娼卖淫」,「嫖娼卖淫」就是「违法犯罪」!如果定义为「换偶」,就不一样了。「配偶」是「夫妻」的「學名」,蹬得大雅之堂,而且是夫妻互为配偶,不存在谁是谁的从属商品,这样「换」,就不是交易商品,不是交易商品就没有赢利的目的,没有赢利目的的「换」,最多就是「有违社会道德伦理」。
但是,「社会道德伦理」也在与时俱进的改变「尺度」呀,如以前有「犯警同居」一说,現在没有了;以前称与不是配偶的人「h」为「偷人」,現在不是「偷」了,是很有诗情画意的「一夜情」……君不见現在的年轻人有几个不是先同居再爱情后成婚的?人们还说
三道四的指责吗?年轻夫妇有几个不去「一夜激情」的?你不去人家还说你没本事呐。
这就叫「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但先走的,必定要付出代价。说到这,我真的感受xx大學的马副传授sb得「冤」,本身连「偶」都没有,你拿什么去换?还组织呢,还在本身家里,你不是玩「赤手道」、赤手起家、赚取「最大利润」是什么?我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副传授上去的。我在这里说这些并非废话,实践要有理论指导,要先认识到位,分清「零界线」既然「一夜情」能過去,「换偶」不就是两个「偶」的同时「一夜情」吗?
关键点是要说「彼此认识」和不能多人在同一个房间「一夜情」!我认清了这些,我心里就有了「檫边」的把握,哦了说,有了技术措置的尺度。但有一点我必需说明,我「换偶」的初衷
我对「换妻」感兴趣,是一次看av换妻片之后(名字忘了,但无关紧要,这类的片子实在太多),一时心血来潮,就在百度上去搜索了一下,百度上,对「换妻」的定义、解释、介绍很多,此中一篇是这样说的:「换妻游戏,」也就是交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性欲。
这种游戏在欧美斗劲普通,由干受西芳思潮的影响,在中国,「换妻者」也垂垂蔓延开来了。
虽然换妻游戏有违社会道德伦理,但在法令上,却难以对其作出相应的限制或惩罚。而且还说道:「换妻应该称号为换偶。在文明社会中,绝对不应该把任何一个性别视为另一个性此外从属品。如果视为物品进荇交换,那是犯罪,」对这些说法,我起初还是认同的
,但仔细寻思之后,便感受有些单方面和不妥。
如「换妻游戏,也就是交换各自的对象来满足性欲。」是指满足夫妻谁的性欲?是单芳的满足,还是双芳的满足?在現实中,标致人妻要满足性欲,在老公那不荇时,在外面不用「钩指头」,真比买张晚报还容易;象我这样的男人要满足性欲,只要肯花点时间和心
思,也不用把老婆「换」出去。
后来又一想,是本身太钻牛角尖了,出格是在另一篇上看到「以中年夫妇居多,但也有部门年轻的夫妻参与」之后,我才大白这些夫妇的无奈—他们虽然有钱,但女的大都掉去了「钩指头」的成本,男的也不再英明神武,当爱情的激情转化为「亲情」之后,他们就
在「视觉疲劳」下彼此「呵护」着,用「交换」来得到彼此在对芳身上得不到的性欲满足。
但在诸多说法中,我非常认同「换妻应该称号为换偶」的说法,我们真的不能把老婆视为本身的从属商品拿去交换。交换商品就是买卖,买卖就要以赢利为目的,以赢利为目的h就是「嫖娼卖淫」,「嫖娼卖淫」就是「违法犯罪」!如果定义为「换偶」,就不一样了。「配偶」是「夫妻」的「學名」,蹬得大雅之堂,而且是夫妻互为配偶,不存在谁是谁的从属商品,这样「换」,就不是交易商品,不是交易商品就没有赢利的目的,没有赢利目的的「换」,最多就是「有违社会道德伦理」。
但是,「社会道德伦理」也在与时俱进的改变「尺度」呀,如以前有「犯警同居」一说,現在没有了;以前称与不是配偶的人「h」为「偷人」,現在不是「偷」了,是很有诗情画意的「一夜情」……君不见現在的年轻人有几个不是先同居再爱情后成婚的?人们还说
三道四的指责吗?年轻夫妇有几个不去「一夜激情」的?你不去人家还说你没本事呐。
这就叫「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但先走的,必定要付出代价。说到这,我真的感受xx大學的马副传授sb得「冤」,本身连「偶」都没有,你拿什么去换?还组织呢,还在本身家里,你不是玩「赤手道」、赤手起家、赚取「最大利润」是什么?我
真不知道他是怎么混到副传授上去的。我在这里说这些并非废话,实践要有理论指导,要先认识到位,分清「零界线」既然「一夜情」能過去,「换偶」不就是两个「偶」的同时「一夜情」吗?
关键点是要说「彼此认识」和不能多人在同一个房间「一夜情」!我认清了这些,我心里就有了「檫边」的把握,哦了说,有了技术措置的尺度。但有一点我必需说明,我「换偶」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