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有了!
��腿是错误的,得主动掘自身优势。

  先把自己强大了,然后让雏鸟期的大腿主动来抱自己!

  在梦境里见识过的那些作品就是自己的优势!

  那我抄什么呢?

  电影电视剧的t量太大,变现困难。

  小说?

  字数太多,他大多都只依稀记得模糊情节,让他来背也背不出来。

  照着模糊的情节勉强写小说?

  别开玩笑了,那么多字,写小说多累,换到现在这个时间段还不一定能红,投入产出b太低了。

  再者,每个人自己手打的文字,都注定会有每个人不同的个人特se。

  同一件事,让不同的人来讲,讲出来的味道也天差地别。

  陈锋很有自知之明,起码目前的他不是这块料,剧本也同理。

  至于开游戏就更荒诞与滑稽了,那个投资额也不小,以当下的科技水平,也开不出他曾经玩过的那些高端游戏。

  所以,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最简单的,变现最容易的,正是抄歌。

  只可惜陈锋不是ga0艺术的出身,以前从未学过音乐,

  哪怕那些歌他都听了很多次,但现在也就是能勉强回忆起部分旋律,断断续续的哼哼几句,还走调。

  但总得要试试。

  陈锋制定了一个计划表,先挖空心思去回忆印象最深的歌曲,同时学习基本的乐理,尝试着用最简单的曲调把歌曲尽可能还原。

  这个过程当然很难,但他b起一无所有的普通人,脑子里至少多了些朦朦胧胧的歌曲成品。

  抄歌还有个不能忽视的好处。

  这分明就是针对钟蕾的投其所好。

  现在大家还是陌生人,所以接近起来这么困难。

  可如果变成了志同道合的同志,你就不会那么凶残了吧?

  大家又是上下楼的邻居,又能共同学习共同进步,岂不美哉?

  陈锋也不睡了,从床上蹦起来,打开电脑开始奋笔疾书。

  他决定把自己记忆最深刻的歌里最核心的,能张口就来的重要歌词写下来,自己先哼两遍,免得回头忘了。

  十分钟后,他看着面前的七八句歌词,僵住了。

  《乏味》

  【破碎的酒杯喧嚣的人堆在这清冷的夜又有几人孤独买醉

  你笑我妆太浓我笑你看不懂若不多点腮红怎能沉入白日好梦……】

  这是钟蕾的歌,但并不是她的代表作,而是她的早期作品。

  歌词和曲调都很稚neng,只不过在她奇妙的声线与完美的情绪爆唱腔的演绎之下十分打动人心。

  这歌的创作水平不高,能造成影响力,全靠歌手本人唱得好。

  这歌,当初陈锋第一次听时,似乎被唱出了作为现实生活中一个苦b上班族的落寞与孤独。

  当时他感触很深,没想到时隔大半年后,他第一想起的就是这《乏味》。

  难道我第一要抄的,就是钟蕾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