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铁案
br /> 柳偃知道测罚之刑的威力,他在别处任地方官时,只要对犯人用测罚之刑,犯人都没有不招供的。
但是,受了测罚之刑的李笠就是不认罪。
更别说其人还被鞭挞得皮开肉绽。
鱼腹藏书一案,柳偃见过李笠,这个小吏的模样,他依稀记得。
所以,他想知道是何原因,让这个少年如此倔强、死不认罪呢?
别人都招了,他不招,也改变不了被定罪的结果,却这么坚持,是心存侥幸,还是...
还是真有冤屈?
柳偃思索良久,向张行说:“此事干系重大,不可等闲视之,本官自有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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